先来说说法规本身的解读。“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这里对于封存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给出两个例外。1、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2、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第一点比较明确,需要“办案需要”才能查询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但第二点就比较模糊,缺乏细则,什么才是“根据国家规定”,那么这里就存在一些细化空间。这个细化空间通常需要其他具体的“特殊法”来细化实施细则。所以首先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考虑到这次事情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也再次反应民众对于毒品零容忍的态度,所以在具体实施细则上,肯定是会充分考虑民意。这件事情,并没有因此就盖棺论定。这里需要解释一下一般法和特殊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一般法,而《禁毒法》《禁毒条例》属于特殊法。特殊法,其法律效力高于一般法。通常一般法的法律适用范围大,特殊法的法律适用范围小,更有针对性。当一般法和特殊法出现冲突时,则以特殊法为优先。这次《治安管理处罚法》出来后,对于吸毒人员如何登记、管理,仍然还是要以《禁毒法》《禁毒条例》为优先。所以不用担心新规出来后,对吸毒人员就不管了,吸毒人员怎么管理,怎么戒毒,仍然还是看《禁毒法》《禁毒条例》。特殊法也可以在某些特定领域,成为一般法的实施细则。举个例子,这次“吸毒记录被封存”的事情出来后,不少人担心会不会出现“涉毒艺人复出”的问题。据报道,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涉毒艺人能否复出,主要取决于文旅、广电等部门的行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并不影响这些专门性、行业性的限制措施。比如,《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文旅、广电部门查询艺人涉毒行政处罚记录就属于“国家机关办案所需”,即便记录被封存,相关部门依然有权依法调取,并不会因新规而丧失监管依据。警方是否发布通报与治安记录是否封存无关,新规落地后,警方仍然有权就相关艺人涉毒情况进行警情通报。这里需要警惕的是监管执行环节可能出现的漏洞,要严防吸毒艺人变相复出,毕竟一些吸毒艺人一直在处心积虑的试探复出的可能。所以民众的担忧也是有道理的,是需要监管部门重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