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在婚礼后无意中发现婚戒内壁竟刻着“文&静”的陌生名字,这枚婚戒虽然才花费1760元,却是见证其与妻子爱情的信物,没想到,这是一件刻着别人誓言的“二手货”。男子找到商家理论,品牌方承认这是本应报废的问题戒指,因发货失误流入市场,并同意退换处理,加赠礼品一份。 据悉,小李(化名)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性格踏实,对生活充满期待,他和女友小芳(化名)相恋多年,终于在2025年初决定步入婚姻殿堂。 婚礼定在10月16日,为了这场人生大事,小李早早开始准备,从酒店预订到婚纱摄影,事事亲力亲为。其中,婚戒作为象征永恒承诺的信物,他格外重视。 经过多方比较,小李在10月初通过电商平台在某品牌旗舰店下单购买了一枚男士素金婚戒,这款戒指标价1760元,设计简约,正合他的心意。 订单处理得很顺利,几天后,戒指就送到了他手中,打开包装时,小李仔细检查了外观,没有发现任何划痕,也看不出任何异常。 小李心想,这枚戒指将在婚礼上见证他和小芳的誓言,便小心翼翼收好,满怀憧憬地等待那一天的到来。 10月16日,婚礼在广东一家温馨的酒店举行,亲朋好友齐聚一堂,气氛热烈。 在交换戒指的环节,小李和小芳互戴婚戒,那一刻,掌声雷动,两人眼中满是幸福。 小李注意到戒指戴在手上有点紧,但他没多想,只觉得是激动导致的错觉。 婚礼结束后,他们回到新房,沉浸在甜蜜中。 10月17日,小李早起后觉得戒指箍得手指发麻,便取下来擦拭,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戒指上,他无意中瞥见内壁似乎有刻字。 起初,小李以为是品牌标识,但凑近一看,竟清晰地刻着“文&静”三个字。 小李愣住了,这分明是两个人的名字,但绝不是他和妻子小芳的,他反复确认,戒指内壁的刻字工整清晰,像是定制留下的痕迹。 小李立刻叫来小芳,两人面面相觑,小芳安慰说可能是误会,但小李心里五味杂陈,这枚戒指本该是独一无二的爱情信物,现在却刻着陌生人的名字,难道自己戴的是“别人的二手婚戒”? 他回忆起购买过程,戒指是从官方旗舰店买的,价格不菲,怎么会出这种问题?小李是个理性的人,他先拍照留存证据,然后联系了商家的客服。 客服最初回应说,可能是发货错误,需要时间调查。 小李不甘心,又通过向媒体曝光来推动解决。而记者介入后,品牌方的态度才有了转变。 10月23日,商家的售后工作人员承认,经过核实,这枚戒指本应是“报废品”,却在发货流程中错误地送到了小李手中。 工作人员解释说,临近双十一,平台订单量大增,出货环节可能出现了疏漏。 最终,商家同意退换货,外加赠送一份礼品作为补偿。 平台方也坦承:“商家是做错的一方,毋庸置疑。”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评价呢?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小李在婚戒品牌方旗舰店下单,双方达成了婚戒买卖合同,小李付款后,商家有义务提供无瑕疵的婚戒。 婚戒作为一种具有特殊象征意义的商品,其唯一性、全新性是合同默示的、根本性的要求,小李购买婚戒理应是“一枚全新的、无任何他人印记的婚戒”,而收到的却是“刻有‘文&静’字样的、本应报废的戒指。 显然,商家交付的婚戒存在严重瑕疵,构成严重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对于小李而言,其既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退还价款,并返还婚戒给商家,也可以选择要求商家退换婚戒,重新供新婚戒,还可以选择保留婚戒,要求退还部分价款。 不过,《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商家发货的婚戒是报废品,虽然商家声称是工作人员出现错漏导致,但这毕竟是一家之言,仍不排除是商家存在重大过错,甚至故意以次充好的可能。 如查实商家存在大量类似行为,合理推定商家涉嫌故意以次充好行为。 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小李作为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除要求返还1760价款外,还可以主张赔偿5280元。 此外,小李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市监局投诉,由市监局对商家采取整改、罚款等处罚,也可以选择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 同时,电商平台如明知或应知商家有侵害消费者行为,不采取关闭店铺等措施的,小李在有证据情况下,也可以主张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