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闪婚的代价!四川西充,男女认识一个月后便匆匆闪婚,结婚时,男方给了女方家8.8万彩礼。婚后,为了要孩子,女子做了输卵管疏通手术,谁知,孩子是有了,但却是宫外孕。情况凶险,女子只好切除了输卵管。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五天后,男子直接提出离婚,法院驳回后,他干脆换了家里门锁,狠心将妻子赶出家门。身心备受打击的女子患上抑郁,也果断提出离婚,要求男子赔偿27万,还要分他的房子。 2023年1月,女子曹某经人介绍认识张某,俩人年纪都不小了,家里催得紧,相互了解没几天,就匆匆定了终身。 2月1日,他们办了婚礼,按当地老规矩,张某给了曹某88000元彩礼。 婚后,张某希望曹某能快点给他们老张家生个大胖小子,毕竟传宗接代才是大事,结了婚就得赶紧要娃。 可天不遂人愿,几个月过去,曹某的肚子一点动静都没有。 曹某心里急得慌,生怕自己身体有问题,张某更是不耐烦,于是,他们便去医院做检查。 这一下,还真查出问题了,曹某的输卵管堵塞,怀不上孩子。 这消息像盆冷水浇下来,两人的心哇凉哇凉的,曹某更是委屈,奈何身体的事情她也无能为力,只能硬着头皮解决。 2024年,曹某鼓起勇气到医院做了输卵管疏通手术,手术挺顺利,她心里重新燃起希望。 功夫不负有心人,没过多久,曹某真的怀孕了,一家人高兴坏了,觉得苦尽甘来,生活终于有盼头了。 可好景不长,还没高兴几天,医院又传来坏消息,曹某是宫外孕,情况凶险,弄不好会要人命。 曹某吓坏了,孩子保不住不说,自己命都悬着,医生建议切除输卵管,否则风险太大。 曹某无奈,只能含泪同意,一家人的怀孕梦,就这么碎了。 至此之后,张某的态度彻底变了。他本来盼着抱儿子,现在希望破灭,火气全撒在曹某身上。 他觉得曹某断了老张家的香火,整天板着脸,动不动就言语辱骂。 2025年6月,一次吵架中,张某没忍住,动手打了曹某。 曹某被打得浑身疼,她委屈极了,自己遭了这么大罪,丈夫还这样对她,忍无可忍,她报了警。 派出所给张某出了份告诫书,警告他别再动手,可张某根本不听,反而更恨曹某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张某满脑子都是孩子的事,他越想越气,一个月后,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离婚。 可是,法院并没有同意,驳回了他的请求。 张某气炸了,觉得法院偏袒曹某。一个月后,他干脆换了家里的门锁,把曹某挡在门外。曹某没地方去,只能在外面租了个小房子,一个人住下。 手术后的她身子还虚弱,丈夫的冷暴力和殴打让她天天失眠,身心俱疲的她最后确诊了焦虑抑郁症。 后来,她心灰意冷,也向法院提起离婚,想赶紧逃离这地狱般的婚姻。 在法庭上,她哭诉道,宫外孕时,自己本来还想再想想办法治疗,是张某骗她同意切除输卵管的。 手术后,张某对她冷暴力,还动手打人,最后把她赶出家门,这些事害她身体残疾,精神重度抑郁。 所以,她要求张某赔偿27万元,还要分割张某的房子。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曹某起诉离婚,张某此前存在殴打曹某的家庭暴力行为,还换锁将曹某赶出家门造成双方分居,二人的婚姻关系已无维系可能,感情确已破裂,满足该法条准予离婚的条件。 但是,曹某切除输卵管是正常看病的结果,不是张某造成的,所以,不支持她的赔偿要求。 不过,依据《民法典》第1090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本案中,曹某经历宫外孕手术切除输卵管,身体存在损伤,后续又确诊焦虑抑郁症,身心健康和劳动能力都受影响。 而且,曹某被张某赶出家门后,只能租房居住,属于法条中“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 法院结合曹某的实际困境、当地生活水平以及张某的经济情况,酌情判决张某支付34600元经济补偿。 最后,法院酌情判决:张某给曹某34600元经济补偿,并同意两人离婚。 这场婚姻,从匆忙开始到狼狈收场,全是无奈,恋爱结婚时,双方一定要多了解,切勿盲目闪婚。



覃丹丹
离婚容易再娶可就难咯,男人有良心的话好好生活,花几万做试管婴儿,容易得很,活该没老婆
用户11xxx62
不能生的女人,还算女人吗?年轻时候玩的太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