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女子丈夫去世后,没有火化,也没有开具死亡证明,反而隐瞒消息继续领取养老金。本以为能多一笔收入,却不料好景不长,三年后女子被有关部门查获,不仅退还了13万养老金,还因此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00元,女子悔不当初。 2017年12月,正值寒冬季节,董女士的心里比这季节更要冰凉,她的丈夫突然离世,留下她孤零零一个人在世间。 都说少时夫妻老来伴,正是需要老伴陪她养老的年纪,她却只能面对老伴张某的新坟。 丈夫走得突然,家里的顶梁柱一下塌了,看着手头拮据的日子,她实在愁的不知所措。 董女士寻思着,丈夫的养老金卡还能用,要是不告诉社保部门他去世的消息,是不是就能多领点钱补贴家用? 当地农村实行的是土葬,张某不需要火化,也没办理死亡证明,只是在家人的帮助下,悄悄葬在了自家附近的荒山上。 做完这一切,董女士就彻底隐瞒了丈夫去世的消息,开始留意养老金发放的日子。 2018年初,当看到养老金按时到账的短信时,董女士又惊又喜。 起初她还忐忑不安,总担心被人发现,每次去取钱都像做贼一样,绕着银行柜台走好几圈才敢进去。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没人找上门来,她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 这三年里,董女士靠着冒领的养老金缓解了不少经济压力,她甚至慢慢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补贴,早已把当初的不安抛到了九霄云外。 她用这些钱补贴家用,还偶尔给小孙子买些零食和玩具,日子看似比以前宽裕了不少,可她不知道,一张法律的大网正在悄悄向她收紧。 2021年,社保部门在一次常规核查中发现了异常:张某的养老金已经连续发放三年,可相关的生存认证信息却一直没有更新。 工作人员随即展开调查,通过走访村里、调取资料,很快就查明了张某早已去世的真相,董女士的骗局彻底败露。 被警方抓获的那天,董女士瘫坐在地上,浑身发抖。 看着账本上133933.96元的冒领金额,她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多大的祸。 董女士没想到,她就是一时糊涂,想着能多挣点钱,没想到这也会触犯法律。 面对公安机关的讯问,董女士悔恨不已,一边流泪忏悔,一边交代了自己的全部行为。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案发后,董女士的家人四处筹措资金,终于在2025年8月将所有冒领的养老金全额退还给了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即便退还了所有冒领的养老金,董女士还是被提起公诉,面临法庭的审判。 丈夫骤然离世让家庭失去经济支柱,拮据的生活让董女士生出冒领养老金的念头,这份对生活的焦虑与无奈,折射出她面对意外时的脆弱。 但理解归理解,情理终究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 养老金是国家给退休人员的保障,其发放有着严格的制度规范,隐瞒亲人离世事实冒领,本质是侵占公共资源,损害的是全体参保人的利益。 法庭上,董女士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任何异议,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态度十分诚恳。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董女士在丈夫张某2017年去世后,明知其已丧失养老金领取资格,却故意隐瞒死亡事实,既未办理死亡证明,也未向社保部门申报,持续三年支取养老金13万余元,构成诈骗。 从犯罪构成来看,董女士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且骗取金额13万余元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董女士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冒领养老金的全部事实,构成“坦白”,符合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 案发后其全额退还13万余元涉案资金,主动弥补了公共财产损失,属于酌情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 同时,董女士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满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 综上,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董女士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董女士想占便宜,最后便宜没占到,反而被罚金15000元,还因此背上了案底,真的是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