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闺蜜!四川巴中,女子帮丈夫手机充电时,无意中发现,52岁丈夫竟然和47

妙之聊生 2025-11-21 18:03:29

防火防盗防闺蜜!四川巴中,女子帮丈夫手机充电时,无意中发现,52岁丈夫竟然和47岁的闺蜜搞在了一起,而且,已经持续了4年之久。更气愤的是,这4年间,丈夫给闺蜜多次转账,总额高达79万余元,其中不乏520,1314这种暧昧的数字。同床共枕23年,却遭遇丈夫和妻子双重背叛,女子彻底怒了,告上法庭要求闺蜜还钱。法院经过二审,给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 1999年10月,戚女士和杜先生领证结婚,婚后两口子过得还算平稳。 程女士和杨某也是一对夫妻,他们和戚女士夫妇是好朋友,大家相识多年,经常往来。 2016年,两家人一起在山西运城务工,戚女士和程女士越走越近,慢慢从普通朋友变成了好闺蜜,她们聊家庭、聊心事,无话不说。 2022年的一天,杜先生喝了酒回家,睡得迷迷糊糊。戚女士习惯性地帮他手机充电,结果无意间看到了他微信上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 聊天里,丈夫和闺蜜居然互相叫“老公、老婆”,内容暧昧肉麻得让人脸红,转账记录里,还一堆特殊数字,像是520元、1314元,这些通常代表男女间的情爱含义。 戚女士浑身发冷,脑子嗡嗡作响,怎么可能?和她同床共枕23年的丈夫,居然背着自己,和最信任的闺蜜搞到一起,这简直是晴天霹雳一样。 戚女士忍不住了,歇斯底里地追问丈夫,杜先生这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和程女士早在2018年就突破了底线,成了情人关系,这段不正当的感情一直瞒了4年。 被两个最信赖的人背叛,戚女士的心仿佛插了把刀子,疼的厉害。 事发后,丈夫信誓旦旦地说会和程女士断干净,但戚女士不会再轻易相信。她自己悄悄做了调查,这才发现,两人不仅没断干净,还在偷偷搞钱。 原来,从2018年到2022年这四年间,杜先生瞒着她,用微信转给程女士649316元,再加上银行转款142000元,总共有791316元。 程女士也通过微信转回了一部分钱,最后算下来,程女士实际净拿了343494元。 夫妻共同财产被丈夫当人情债白白送给不想干的女人,这口气他咽不下。这些钱,是她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凭什么白白便宜了那个虚伪闺蜜? 戚女士忍无可忍,把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退还343494元的不当得利。这不只为了钱,更为了出口恶气。 法庭上,程女士辩解,说这些钱不是赠给她的,而是正当的经济往来,有些是杜先生欠她丈夫的工程款,有些是杜先生在她开的麻将馆借的钱。 但戚女士听了只觉得恶心,这都是为了掩盖他们的不道德找的借口。 一审法院调查认为,双方确实有经济往来,不能将全部款项认定为赠与,于是决定,酌量让程女士还一半钱,也就是171747元。 戚女士拿到判决,火冒三丈,凭什么?自己丈夫偷偷动用了夫妻财产,结果法院还觉得合理,这不公平。 于是,她再次提起上诉,发誓为自己讨个公道。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对另一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中,杜先生转给程女士的791316元,均是其与戚女士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这些大额转账绝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全程瞒着戚女士,杜先生没有单独处分该笔大额财产的权利,其转账行为对戚女士无效,程女士无合法依据取得财产。 此外,《民法典》第153条规定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公序良俗包含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婚外情关系本身就违背该原则,基于此关系的赠与行为自然也无效。 杜先生与程女士以“老公、老婆”互称,还有520元、1314元等带有情爱含义的转账,足以证明二人存在婚外情,案中转账正是依附于此不正当关系。 程女士所谓的工程款、借款等说法,均未提供充分证据佐证,无法推翻该赠与本质,因此案中转账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由于杜先生的转账行为既侵犯了戚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又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程女士净拿的343494元就属于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当利益。 而戚女士作为财产受损方,有权要求程女士全额返还该笔款项。 因此,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程女士必须全额返还戚女士343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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