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福建宁德寿宁县东区小学部分家长在网购元旦演出服后,演出结束便集体退货退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一事件不仅让商家遭受经济损失,更暴露出“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被滥用的现实问题。从事件经过来看,商家韩先生向寿宁县发出40套演出服,却收到28套退货,部分服装标签被剪、存在明显穿着痕迹,平台已自动退款。校方回应称,演出服由家长自行商议采购,退货行为是部分家长所为,学校未组织统一购买与退货。这一回应明确了责任主体,但家长的行为仍值得深思。“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初衷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在网购时能更放心地尝试新商品。然而,部分家长却将这一规则当作“免费试用”的工具,演出结束后便退货,这种行为明显超出了合理试用范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退货商品应当保证完好,而实际穿着产生脏污、剪掉标签的服装已不符合二次销售标准,商家有权拒绝退货退款。家长滥用规则的行为,不仅给商家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还破坏了电商行业的生态。商家为应对高退货率,不得不提高价格、缩减服务,最终损害的是全体消费者的利益。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言行举止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的价值观。家长为省小钱而滥用规则,可能让孩子误以为规则可以随意践踏,不利于孩子诚信品质的培养。要解决这一问题,需多方共同努力。电商平台应完善规则,利用大数据建立信用档案,识别高风险用户,对滥用规则的行为进行限制;商家要充分利用申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学校和家庭则应加强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让孩子明白诚信的重要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是一把双刃剑,合理使用能保护消费者权益,滥用则会损害市场秩序。家长作为规则的使用者,更应自觉遵守规则,不钻空子、不占便宜,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