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陈丹青的访谈《问题与离题》,被狠狠惊艳住了~
他说:“如果我喜欢一个人,Ta不理我也没关系啊。当舔狗是很幸福的事情。我爱你,与您无关”
这段我整整看了三遍
你会发现,他讲的根本不是恋爱,而是生命的明白:
1️⃣我们遇到喜欢的人,是宇宙最稀有的事件
你想想,一辈子不过区区三万多天。
能遇到一个让你心脏怦怦乱跳、让你愿意把最宝贵的耐心、时间、温柔都掏出来的人——
那不是被幸运砸中了,是被宇宙点名了。
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生活平平无奇,
但只要那个人一出现,你的世界一下子亮了两度。
这就是喜欢的力量。
本质上,它不是卑微,而是生命力被狠狠点燃。
——
2️⃣ 喜欢不是丢脸,是一种闪闪发光的能力
我们总觉得“主动”“热情”“投入”很丢人,
但真正让人羞耻的从来不是喜欢——
而是不敢喜欢。
“爱”是一个动词,而不仅仅是名词。
会爱、敢于去爱,其实是很高级的能力来的。
人生其实没多少值得大书特书的时刻,
而遇上喜欢的人、事、物,就是最珍贵的,
是可以开香槟庆祝的程度啊。
——
3️⃣ 珍惜眼前人,是我们在躬身入局好好生活
陈丹青说:“人遇到很喜欢的东西,只要还有能量当恋爱脑,就是很幸福的”
这样的投入意味着你身在局里,不再旁观与冷漠。
我们都在追求更厚实的人生体验,那怎么可能靠疏离和克制得到?
你愿意为一个人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
不是掉价,是在证明你还热得起来。
你的心还活着。
鲁迅也说过: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视当以同怀视之”
不是因为难得,而是因为值得。
——
和那句老话呼应上了:千金难买我喜欢!
📍所以啊,喜欢就大声说,投入就好好投入!
别被网络教你“冷静”“清醒”“吊着对方”;
你又不是来打仗的,
你是来体验人生的。
能遇到让你愿意“奔赴”的人,
是多稀罕的事啊。
能喜欢,能当“舔狗”,
某种程度上,就是在活得恣意精彩。
我们只活一次,三万天而已。
🌈如果你现在正喜欢某个人、某件事、某种生活状态——
请狠狠地喜欢,
狠狠地投入,
狠狠地活。
(当感觉人生被卡住、对喜欢的事情缺乏勇气时,不妨来看看这些发言;
达观睿智的话语,有时候就是四两拨千斤,让人豁然开朗、厘清最重要的东西~)
smart is new sexy
一起加油,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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