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王某报案称遭家暴后捅 死 了丈夫周某,警方初查认为是正当防卫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从伤情报告发现蹊跷,检查尸 体和现场后认定王某是报复 杀 人后伪造现场。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最终承认,审理认定其故意杀 人,因周某有过错最终被判12年。 (来源: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二零二二年8月22日,温州警方突然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王某带着哭腔,说自己捅死了丈夫周某了。 这还了得,民警赶紧就往王某和周某的出租屋赶。等到了地方,那场面,真是够吓人的。50岁的周某倒在地上,颈部和腹部全是刀伤。王某腹部也有好几处刀伤,正瘫坐在地上,眼神里全是惊恐。 王某看到民警来了,一下子就哭开了,说周某经常家暴她,这次更是过分,直接拿刀连捅她腹部好几刀。 她当时也是急了,抢过刀就反击,结果把周某给捅 死了。她一口咬定,自己这是正当防卫,要不是被逼得没办法,哪能干出这事。 在现场仔细查了查,就他俩在屋里,也没发现啥王某说谎的迹象。这么一看,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于是就把案子移交给检察院了。 检察院的人,从伤情报告里就看出问题了。他们又仔细检查了尸体和现场,这一查,还真查出不少蹊跷事。 周某身上有抵抗伤,这说明啥,说明他在被捅的时候,肯定挣扎过。可王某腹部那些刺伤,都集中在一个地方,周围一点抵抗伤都没有,而且还有试刺的痕迹。 检察院的人心里就有数了,这王某,怕是不简单。他们又走访了附近的邻居,这一问才知道,周某平时确实经常家暴王某,那王某为啥还要伪造现场,说是正当防卫。 二零二四年2月21日,检察院觉得证据都齐了,就向法 院提起了公诉。 法庭上,王某还是那套说辞,坚称自己是正当防卫。可检察院早有准备,请了专家来作证,把整个过程都给还原了。 王某一看这架势,心里慌了,最后还是承认了,自己确实是故意杀人的。 原来,她早就受不了周某的家暴了,这次是起了报复的心思,才捅 死周某,然后又伪造了现场,想蒙混过关。 根据这些证据,认定王某是故意杀人。考虑到周某平时确实有过错,经常家暴王某,所以最后只判了王某有期徒刑12年。 有人说王某太可怜了,被家暴了这么多年,最后才做出这样的事,判12年是不是有点重了。也有人说,不管咋样,杀人就是不对,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1,王某一开始声称是正当防卫,这说法到底站不站得住脚呢? 按照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为了使国 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从现场情况看,王某说周某拿刀连捅她腹部好几刀,她才抢刀反击。 可检察院检查发现,王某腹部刺伤集中在一块儿,周围没抵抗伤还有试刺痕迹,这就说明周某当时可能并没有实施那种足以让王某进行所谓正当防卫的激烈不法侵害行为,王某这所谓的正当防卫,更像是自己故意制造的假象。 2,王某最终承认是故意杀人,她这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呢? 刑法明确指出,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王某因为长期遭受周某家暴,起了报复心思,故意捅死周某,这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她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也实施了捅人的行为,并且导致了周某死亡的结果。 3,最后判王某有期徒刑12年,这个判决合理不? 在量刑的时候,考虑到了周某平时确实有过错,经常家暴王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应当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没有判处王某死刑或者无期徒刑,而是判了12年有期徒刑,这个判决结果是因为周某也存在过错的情况,对王某确实实施过家暴。 最终认定王某故意杀人,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王某从最初想以正当防卫脱罪,到最终承认故意杀人,家暴绝不是可以成为故意杀人理由的借口,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量刑。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觉得王某情有可原,还是觉得法律就该公正严明,不管啥原因,杀 人就得受罚呢?
浙江温州,王某报案称遭家暴后捅死了丈夫周某,警方初查认为是正当防卫移交检察院
梅姐说法
2025-09-26 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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