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一对夫妻家住一楼,楼上14户业主未经他们允许就在楼外安装电梯。直接导

解豸说几法 2026-03-07 09:56:32

广西梧州市,一对夫妻家住一楼,楼上14户业主未经他们允许就在楼外安装电梯。直接导致他们家采光受影响,房子贬值。夫妻俩对此通过物业和楼上业主多次协商,可他们认为夫妻俩就是故意找茬。最后,心不甘情不愿的给夫妻俩1.2万元补偿。夫妻俩气愤不已,认为补偿太少了。于是,将楼上14位业主诉至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覃某夫妇住在一处老旧小区,原本平静的生活,却因楼栋加装电梯一事被彻底打破,最终与楼上14户邻居撕破脸面,闹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他们居住的楼栋是一栋9层步梯房,一直没有电梯,高层住户日常上下楼确实十分辛苦。 2022年,楼上业主得知加装电梯有政府补贴,顿时十分激动,迅速抱团牵头张罗此事。 从意见征询、社区公示到开工施工,各项工作推进得飞快,全程都以高层住户的意愿为主,没有一个人真正顾及过一楼覃某夫妇的感受与难处。 更让覃某夫妇难以接受的是,电梯的选址恰好定在他们家房屋的东南侧,距离极近、体积庞大。 一楼本身采光条件就不佳,电梯建成后,直接遮挡了原本就不多的阳光,还影响了室内通风,导致屋里常年又暗又闷,连房屋的市场价值也因此受到影响。 面对这样的结果,覃某夫妇又气又委屈,高层住户享受电梯带来的便利,却要牺牲一楼的采光和财产损失,这实在不公平。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多次与楼上业主沟通交涉,社区也多次出面组织双方调解。 覃某夫妇提出3万元补偿,只是希望弥补长期的采光损失和房屋贬值,可楼上业主态度敷衍、极不情愿,甚至觉得一楼是故意刁难、无理取闹。 经过社区反复协调,楼上业主才勉强将补偿总金额从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可这点钱对于覃某夫妇承受的实际影响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根本无法弥补损失。 楼上住户一心只想着日后出行轻松便利,完全无视一楼要长期面对的阴暗与压抑,双方始终无法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 楼上业主更是仗着人多势众,又有完整的报备流程,强行推进施工,将覃某夫妇的合理诉求与反对意见置之不理。 他们以为这样就能万事大吉,却忘了邻里相处不仅要讲情理公道,更要遵守法律规定。 在多次沟通调解均告失败后,覃某夫妇彻底心寒,不愿再一味忍让妥协,最终将参与加装电梯的14户业主一并起诉至法院,决心依靠法律,为自己讨一个公平公正的说法。 2025年12月15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查明:电梯已经建好投用,却只在4楼及以上停靠,一楼完全用不上,还要独自承担挡光、房屋贬值的后果。 高层住户舒舒服服坐电梯,把所有不便与损失都甩给一楼,明显有失公平。 《民法典》第288条(相邻关系应遵循公平合理、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原则)与第293条(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法院认为,加装电梯客观上影响了一楼的采光日照,高层业主是直接受益方,不能只享受便利、不承担责任,应按公平原则对一楼予以合理补偿。 最终判决:14户业主每户向覃某夫妇补1500元,总计21000元。 此事曝光后,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虽然补偿不多 但总算是讲道理了,没有用多数利益践踏少数利益来判!这才是公平。 多层楼房加装电梯,一层确实没有任何受益,反而受到一定的负影响,楼上住户应该给一层住户适当补偿,这才合理。 这用个几年就开始后悔,电梯连廊到两层中间,还是要走半层,对于行动不便的老人依然不实用,而且电费和维护费又是一笔开支! 欢迎关注@解豸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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