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良不该这么难 福建路口,两名初中女生骑车路过,看见一位女子摔倒,停下车扶了起来。这本该是一个温暖的故事,却因为一张22万元的索赔单,变成了刺痛人心的社会新闻。两个孩子满心善意,换来的却是“次责”认定和天价索赔,甚至不敢再轻易助人。这件事最让人痛心的,不是钱,而是那份被辜负的纯粹。 公众的愤怒,源于“善意”与“代价”的严重错位。交警认定次责,依据是两名学生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转弯未让行。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孩子的违规骑行行为,真的导致了女子摔倒吗?据报道,女子是在避让其他车辆时自行摔倒,两名学生是在她倒地后才上前搀扶。也就是说,她们的“扶人”行为发生在事故之后,与摔倒本身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将后续的救助行为与先前的交通违规强行捆绑,模糊了“违规”与“肇事”的界限,更混淆了“过错”与“善举”的本质。民法典的“好人条款”早已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份为善意撑腰的“保护伞”,不能在具体的执法中被轻易折叠。 再说这22万元的索赔。从法律角度看,即便认定次责,赔偿也应基于实际损失和责任比例。次责对应的赔偿比例通常为10%-40%,即便女子总损失达到22万,两名初中生也只需承担其中一小部分,而非全额赔偿。更何况,女子的伤残鉴定、医疗票据等都需要经法院严格审核,虚高部分会被剔除。这种“张口就来”的天价索赔,更像是一种利用对方“心虚”和“怕事”心理的讹诈策略。它打的是孩子的脸,凉的是所有旁观者的心。当善意被当作软肋,当帮扶成为“高风险”行为,社会的信任基石便会被一点点侵蚀。 这件事最令人痛心的,是它给两个孩子带来的心理阴影。她们的初衷是助人为乐,是相信“好人有好报”。可现实却给了她们一记响亮的耳光。这种信任的崩塌,远比金钱的损失更难弥补。法律的职责是惩恶扬善,而不是“和稀泥”。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执法者更应审慎考量行为的动机与后果,将“违规骑行”的处罚与“善意救助”的认定清晰分开。对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可以进行教育和处罚,但绝不能因此否定其善举,更不能让她们承受与其过错不相称的沉重代价。同时,对于恶意讹诈、诬告陷害的行为,也应依法追究责任,提高其违法成本,避免“按闹分配”“我弱我有理”的扭曲逻辑蔓延。 善意本无价,守护需有方。两个初中生的伸手,是社会最珍贵的光。我们期待司法给出公正裁决,厘清责任边界,坚决不让好心人流泪。更希望这样的事件能成为一次警示,让法律真正为良知兜底,让每一份纯粹的善意,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 如果是你的孩子遇到了这种情况,你会支持他/她继续伸手帮助他人吗?
老刑侦人员说:“普通人保命的秘诀只有一条,记住,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事
【12评论】【72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