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发现自己用的保温杯有疑似男性体液,于是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调取

胡究法 2025-11-20 20:41:18

浙江杭州,女子发现自己用的保温杯有疑似男性体液,于是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领导调取监控后报警。民警确定嫌疑人后再三要求,不得提前告诉嫌疑人。谁知当晚嫌疑人的领导就给女子打电话,要求女子撤案。遭到女子拒绝后,嫌疑人主动投案。事后,虽然嫌疑人受到处罚,可女子认为受到了伤害,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赔偿17060元。未果后女子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么判!(来源:裁判文书网,深圳新闻网)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女子于2011年入职某公司,任工程服务岗。 与女子在同一间办公室内还有几名同事,平时他们相处的还算融洽,结果后面发生的一件事,直接震碎了女子的三观。 2014年5月5日这一天,女子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刚坐下,正准备拿起杯子去接水,突然闻到一股特别奇怪的味道。 女子还以为是自己的杯子脏了,于是便准备将杯子清理干净。 结果拿起来一看,发现杯子里竟有白色的液体。 女子又不是一个小姑娘,只看了一眼就断定这个不明液体是什么,于是连忙向公司领导报告。 在公司里竟然出了这种事情,这让公司领导感到面子上有些管不住,于是调取了当天的监控并打电话报警,请求派出所协助调查。 民警赶到现场之后,通过监控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不过由于当时张某并不在现场,民警再三要求,一定不能提前将这件事告诉张某,届时民警会直接对张某进行审问。 谁知在当天晚上,女子便接到了张某饿直属领导的电话。 对方称,自己已经和张某进行了沟通,张某也表示自己错了,希望女子能够撤案。 女子没有任何犹豫,便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次日张某主动向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在事发当天,张某趁着办公室里没有人,先后三次将体液放置于女子的保温杯中,从而获得精神满足。 随后公安机关认为张某的行为系寻衅滋事,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处罚结果出来之后,女子认为这样的处罚实在太轻了,而且自己受到了张某以及公司的双重精神伤害。 而且经过这段事之后,女子的精神状态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已经无法正常在原公司工作。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女子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不过要求公司承担因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17060元。 公司同意与女子解除劳动合同,不过拒绝进行任何的赔偿。 多次沟通无果后女子先是向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未果后又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违法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公司无法进行预料以及有效的控制。 在事情发生之后,公司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故法院认为,关于女子的以用人单位未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主张,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遂驳回女子的诉求。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请注意文章的重点部分,在案件发生后公安人员到场掌握基本案情后,要求所有人员不得告知嫌疑人。然而嫌疑人的直接领导却和嫌疑人勾通,这样后果性质全变,对嫌疑人的处罚变得相应轻微。这是公司领导的违规,公司领导应该给予赔偿。

0 阅读:79835

评论列表

红桃K

红桃K

151
2025-11-21 08:06

案发了还叫主动自首奇葩[打脸]还泄露案情有串拱嫌疑。

15xxx92 回复 11-21 16:20
领导不是让嫌疑人潜逃,而是劝他投案自首,属于善意提醒。办案人员要求保密,预计也是怕嫌疑人潜逃,而不是害怕嫌疑人投案自首,哪有可能警察害怕嫌疑人投案自首的?所以领导没什么错,只是受害人出于报复心理觉得处罚太轻,但是这个报复心理本身就有问题,我们是按照法律执行,不是按照你的报复心理执行。对方应该承担应得的处罚,不能多也不能少。

顺顺 回复 11-21 17:12
怎么界定是提醒他自首的善意而不是串供?

流年似水

流年似水

54
2025-11-21 08:00

超级变态!

用户18xxx88 回复 11-21 13:59
给他滴几滴*血🩸

可爱到膨胀

可爱到膨胀

40
2025-11-21 08:39

这种事评论区居然有人轻飘飘的就揭过 敢情不是发生在身上无所谓是吧。

用户80xxx45 回复 11-21 12:43
觉得恶心只能自行处理,处罚不够自行诉讼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自己到处宣扬给自己造成重大的心里压力,法律不会承认这种自行扩大的影响。

青帝灵感仰 回复 11-21 14:29
哈哈哈

用户10xxx50

用户10xxx50

35
2025-11-21 07:04

嫌疑人是骨干岗位,相比女的能力强,能挽留人才就尽力

蓝色的天 回复 11-21 11:39
这样的人迟早把领导也卖了,你觉得呢。

用户80xxx45 回复 蓝色的天 11-21 12:37
那是以后的事了,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脱贫致富

脱贫致富

18
2025-11-21 07:14

为什么不向张某索赔反而向公司索赔,这不是搞错目标了吗

暗影中的叹息 回复 11-21 08:22
张某直属领导违反约定私下和张某通气,导致处罚过轻

遗失的扣子 回复 暗影中的叹息 11-21 12:53
这个本来也没多少处罚,7天变3天

路漫漫任我行

路漫漫任我行

16
2025-11-21 09:02

这事公司无则,坏就坏在小张身上。给小张带来了精神上的严重伤害,并导致小张无脸再在公司上班提出辞职。所以应有小张赔偿被害人10万元精神,辞职带来的损失费。

圆桌骑士 回复 11-21 09:53
怎么可能无责,打电话给女子,要求其撤诉,这明显参与进去了

lpr3876

lpr3876

14
2025-11-21 06:58

又一个死不要脸,十几年前的事又开始翻出来。

游客 100xxx86 回复 11-21 16:16
原来你就是体液提供者啊,揭你短了?哈哈

用户16xxx63

用户16xxx63

11
2025-11-21 07:01

做出如此肮脏龌龊之事,竟然不用负任何责任,甚至连道德遣责都没有,至少要赔保温杯,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毕竟这事真的太恶心了!!!

苔痕上阶绿

苔痕上阶绿

9
2025-11-21 07:23

这是在公司发生的,为什么是个人行为?难道在公司里发生的意外也是个人行为?

半月方塘 回复 11-21 08:36
车祸也是高速的责任?失窃也是商场的责任?

灰色的落寞 回复 半月方塘 11-21 14:40
公司领导不给罪犯通风报信呢?能算自首吗?不就是公司领导和罪犯串通一气吗

极品

极品

8
2025-11-21 07:46

难道不液化,可能是口痰。

落幕 回复 11-21 12:39
你是不是对监控有什么误解?

用户57xxx91 回复 11-21 14:58
那大家多往你杯子里吐点老痰怎么样?

季风

季风

7
2025-11-21 08:45

变态、孬心眼、坏种、龌龊、心理阴暗,公司应该开除他,再给他行政和经济处罚。不然,他死不改悔,说不定又孬心复发,再去恶心他人。

狐狸会飞

狐狸会飞

7
2025-11-21 16:26

自己去查一查自首行为怎么界定好么?别说警察掌握证据,就算是重案,警察发出通缉令了,甚至警察都站到他藏身的房子门口了,这时候他打110说一句我是谁谁谁,我自首都得算他有自首行为

因此而止

因此而止

6
2025-11-21 09:59

哪家公司?违法向嫌疑人通风报信的人应该严厉处理!

15xxx92

15xxx92

6
2025-11-21 16:20

领导不是让嫌疑人潜逃,而是劝他投案自首,属于善意提醒。办案人员要求保密,预计也是怕嫌疑人潜逃,而不是害怕嫌疑人投案自首,哪有可能警察害怕嫌疑人投案自首的?所以领导没什么错,只是受害人出于报复心理觉得处罚太轻,但是这个报复心理本身就有问题,我们是按照法律执行,不是按照你的报复心理执行。对方应该承担应得的处罚,不能多也不能少。

路过

路过

5
2025-11-21 10:49

这样的人公司还保,不是业务能力特别出众,就是有领导把柄,而且还有脸在公司待下去,绝对是厚颜无耻之辈。

高歌

高歌

5
2025-11-21 09:36

扯淡,警察在监控里已经断定了嫌疑人,为啥不立即带走嫌疑人调查,还嘱咐公司领导不得告诉嫌疑人?虽然嫌疑人不在,不会等他吗?不论嫌疑人还是公司都得对女子进行赔偿 !

用户11xxx28

用户11xxx28

5
2025-11-21 08:35

应该罚他们钱!要不然还会做恶!

快乐的狼

快乐的狼

5
2025-11-21 16:26

不用赔的,用那个杯,倒上一部分水,不能多,让嫌疑人当众喝下去,那多爽

不知不觉徐竹福

不知不觉徐竹福

4
2025-11-21 10:13

事实证明公司领导人品也是极差的人种

孙权

孙权

3
2025-11-21 10:48

吐痰鼻涕放进女人杯子里太不文明并且易传染病

狐狸会飞

狐狸会飞

3
2025-11-21 16:20

如何界定自首又不是查不到,谁告诉你警察掌握了明确证据之后就不算自首的?

UK 413

UK 413

3
2025-11-21 16:49

真特么恶心🤮🤮🤮

手持式喷筒

手持式喷筒

3
2025-11-21 12:16

性变态

zzfcxr

zzfcxr

3
2025-11-21 09:48

告上法庭,就知道结局了

用户11xxx08

用户11xxx08

3
2025-11-21 10:55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违法行为属于个人行为,公司无法进行预料以及有效的控制。 那它喵要这11条有个屁用

我本轻狂

我本轻狂

3
2025-11-21 11:32

这种事情就大胆承认,我就是看你不顺眼,给你杯子里加点料。你去报警吧! 这种事最多就是治安拘留,性骚扰都算不上。只要不是投毒,给别人杯子里来两口谈的事太多了!

A  海

A 海

2
2025-11-21 14:49

经验丰富啊

拭目

拭目

2
2025-11-21 09:47

公司这种事情都不想声张,留肯定是不会留的,其他员工咋看

收破烂的老头儿会打羽毛球儿

收破烂的老头儿会打羽毛球儿

2
2025-11-21 13:40

公司领导包庇罪

用户89xxx90

用户89xxx90

2
2025-11-21 12:16

昨晩的

江小鱼

江小鱼

2
2025-11-21 12:45

这个直接状告猥亵罪啊

傅唐火

傅唐火

2
2025-11-21 10:04

作的人,结局就该这样。

蜉蝣

蜉蝣

2
2025-11-21 11:00

故事会

雪在烧

雪在烧

2
2025-11-21 11:41

把做案工具毁掉就原谅他

穷则兼济天下

穷则兼济天下

2
2025-11-21 11:17

应该找液主赔偿!

原乡人

原乡人

2
2025-11-21 15:11

要开除的是变态佬,精神有问题的说不准什么时候再来单大的,呵呵

耶路撒冷

耶路撒冷

2
2025-11-21 11:24

寻衅滋事?

大叔挺拽

大叔挺拽

2
2025-11-21 15:59

先给嫌疑人做体检,如果有艾滋或者传染病,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用户88xxx96

用户88xxx96

2
2025-11-21 09:35

公司倒霉了

用户11xxx37

用户11xxx37

2
2025-11-21 13:13

球给他割半个……化学阉割……这不就是行了吧

昵称不能改

昵称不能改

2
2025-11-21 12:03

AI写作文,没有人的味!

台湾舰

台湾舰

2
2025-11-21 10:35

公司领导做的???

☆荼靡℡

☆荼靡℡

2
2025-11-21 14:25

把这公司爆出来呗,看看网络舆论的力量能不能搞垮一家公司

香烟抽寂寞

香烟抽寂寞

2
2025-11-21 11:15

向被告提出精神赔偿才对,找公司,感觉不太对

用户17xxx02

用户17xxx02

2
2025-11-21 07:02

公安?!

消防设施操作员

消防设施操作员

2
2025-11-21 10:37

表态严惩不贷

苍穹士

苍穹士

2
2025-11-21 11:25

什么公司啊,这种理亏的事情,1.7万都给不了吗?

用户10xxx25

用户10xxx25

2
2025-11-21 10:40

屁股决定脑子,谁是下一个?

用户88xxx63

用户88xxx63

2
2025-11-21 09:10

这女的就是敲诈!运离这种渣女,满脑子都是赔偿?应送去缅北天天淘金!

JIE 回复 11-21 09:49
这三观也是够够的! 你爸妈知道么?

pc2boy

pc2boy

2
2025-11-21 12:31

随便有人编,反正有人信。

天哥

天哥

2
2025-11-21 12:52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案件中的寻衅滋事,拘留时间起步就是五日,怎么可能拘留三天?瞎编。

用户12xxx84

用户12xxx84

2
2025-11-21 13:31

这是不是个顶缸的哦

狐狸的尾巴

狐狸的尾巴

2
2025-11-21 15:28

人才啊。。。

萤火

萤火

2
2025-11-21 15:32

老司机

一片天

一片天

2
2025-11-21 12:47

这男人这么恶心的么

开心每一天

开心每一天

2
2025-11-21 16:53

哪里的事?哪里的人?

毕竟你看你们发的

毕竟你看你们发的

2
2025-11-21 16:05

投毒

柳暗花明

柳暗花明

2
2025-11-21 13:02

以后都没法喝水了,喝哪个都不放心啊!

Allies

Allies

2
2025-11-21 14:18

Ai编的,毫无法律常识

。。。

。。。

2
2025-11-21 15:31

这种行为就是变态杀手的前兆

用户53xxx71

用户53xxx71

2
2025-11-21 15:12

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什么罪?

用户72xxx65 回复 11-21 16:19
这本来也就是个治安案件算不上犯罪,你说什么犯罪嫌疑人?

用户10xxx79

用户10xxx79

1
2025-11-21 11:59

男的这么变态?

予人玫瑰手有留香

予人玫瑰手有留香

1
2025-11-21 17:18

好法官

用户17xxx68

用户17xxx68

1
2025-11-21 11:20

奇葩

用户10xxx29

用户10xxx29

1
2025-11-21 16:07

不是人

一米阳光

一米阳光

1
2025-11-21 10:26

特珠液体又不是毒药,好象不是犯罪吧?

一小刀

一小刀

1
2025-11-21 13:01

在事发当天,张某趁着办公室里没有人,先后三次将体液放置于女子的保温杯中,从而获得精神满足。 先后三次,精神满足

用户43xxx99

用户43xxx99

1
2025-11-21 08:35

这个犯了什么法?投毒?猥亵?破坏他人物品?

用户18xxx99

用户18xxx99

1
2025-11-21 15:19

这公司的领导可能也这样干过

风语者

风语者

1
2025-11-21 08:01

犯罪?

走遍china

走遍china

1
2025-11-21 12:27

难怪有些女子无端怀上

用户10xxx93

用户10xxx93

1
2025-11-21 14:52

这女人要是喝了,估计将有一辈子的阴影。

猴年请叫我孙大圣剩胜

猴年请叫我孙大圣剩胜

1
2025-11-21 10:08

姐妹们合法怀孕就把路走窄了,小兄弟在职场上违法犯罪再多也不会把路走窄,知道以后该怎么做了吧?宁愿犯罪也不要怀孕[大笑][大笑][大笑]

用户17xxx49

用户17xxx49

1
2025-11-21 07:17

嫌疑人赔女人一个新杯子,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99

99

1
2025-11-21 09:06

那么喝下去了2次?

用户10xxx40

用户10xxx40

1
2025-11-21 15:00

[得瑟]

风高云淡

风高云淡

1
2025-11-21 14:39

拘留后男的还能在单位待下去?别人看他的眼光肯定异样的

绒绒

绒绒

1
2025-11-21 07:21

女子应该说身体不适,怀疑以前也被投毒过,要求去医院检查,然后各种检查都上一遍,先赚一个免费体检,在查出抑郁症,要求赔偿,这样还能拿点。最后像这种追求精神愉悦的,只给他罚这一点,他一点也不会怕,以后估计会犯罪升级

杠精免回复

杠精免回复

1
2025-11-21 13:20

十几年前的事[捂脸哭]

BHT

BHT

1
2025-11-21 11:15

嫌疑人说:看到你身子这么弱,我只是想给你补补。

你好

你好

1
2025-11-21 17:00

不懂就问,不明液体究竟是啥?

老张

老张

1
2025-11-21 08:43

这的确很难重判…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

1
2025-11-21 09:30

那位尊敬的公司领导,按肇事逃逸规则,负这次事件的全责吧

天哥

天哥

1
2025-11-21 12:53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治安案件中的寻衅滋事,拘留时间起步就是五日,怎么可能拘留三天?瞎编。

老李

老李

2025-11-21 08:25

歪风邪气的写作方法。自认为很抓人,啥玩意!

难忘绥德

难忘绥德

2025-11-21 06:32

够矫情!

聆听 回复 11-21 11:53
确实,也不知道他们发现自己正在腐烂的事实没有

曹賊 回复 11-21 15:52
要不我弄点放你老婆杯子里,咋样,还矫情不

天涯 深刀客

天涯 深刀客

2025-11-21 08:09

人才啊保温杯都能撸

XⅩY

XⅩY

2025-11-21 13:00

太恶心了,公司领导更恶心!

用户13xxx81

用户13xxx81

2025-11-21 08:26

直接还是间接

用户10xxx99

用户10xxx99

2025-11-21 17:17

受害方要求维权 应该支持 单位也应给予支持 法院判罚并无不当 单位领导可安慰性道歉 因为精神受伤害了

qoyiwy

qoyiwy

2025-11-21 06:55

嫌疑人变态及时性了,三观不正断绝三代![哭笑不得]

小楼花雨

小楼花雨

2025-11-21 07:56

公司确实无需担责,因为取证阶段,公司完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迅速锁定了嫌疑人,从公司角度来说已经尽到了责任。但是,在公安机关再三要求保密的情况下,公司领导因个人徇私提前告知了嫌疑人,虽然后果不严重,但这已经涉嫌违法了。所以需要索赔的话,索赔对象应该是公司领导而不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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