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死刑,立即执行!”2024年9月22日,河南信阳孙某某(车主)和其女友黄某大量饮酒后,孙某在【明知】女友醉酒的情况下,还将自己的小车钥匙交给黄某! 2025 年 9 月 23 日,河南信阳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公诉人与辩护人的辩论陷入白热化。 “被告人黄某血液酒精含量达 203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两倍,且以 174 公里时速在限速 40 公里的省道狂奔,其行为属于明知危害后果可能发生却放任不管,完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公诉人出示的测速记录与酒精检测报告,将案件的法律定性推向核心。而辩护律师提出 “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的主张,随即被公诉人以 “醉驾后超速 5 倍以上,主观恶性明显” 驳回。 这场辩论的背后,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对故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严厉规制,此类案件最高可判处死刑。 2024 年 9 月 22 日晚 9 点 15 分,明港镇烩面馆的监控记录下整个悲剧的 “责任起点”。孙某某和黄某当时坐在靠窗的位置,桌上摆着两个空白酒瓶和三瓶啤酒。 黄某 脸颊通红,说话时手舞足蹈,几次试图起身都踉跄着扶住桌子。晚上 9 点 15 分,黄某 突然拍着桌子喊 “要去找前男友”,伸手向孙某某要车钥匙。 孙某某抬头看了一眼窗外自己的黑色轿车,没有丝毫犹豫,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推了过去。 邻桌的食客老张后来在证词里说:“我当时还劝了句‘她喝成这样不能开车’,那男的(孙某某)还瞪我,说‘我们的事你少管’。” 谁也没料到,这把轻飘飘递出的钥匙,会在一个小时后酿成灭门惨案。 黄某醉酒后索要车钥匙时,孙某某的反应并非偶然疏忽:监控显示他清晰看向窗外的车辆,邻桌食客老张的证词证实其明确拒绝劝阻。 法律层面,这一行为已构成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的前提,作为车辆所有人,其对醉酒者驾车的危险性具有预见义务,却未履行劝阻责任。 当晚 10 点 08 分,省道 335 线的测速设备与李师傅的行车记录仪形成完整证据链:黄某驾车撞击前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撞击后仍态度冷漠,这些细节均成为主观故意的关键佐证。 事故发生后,代秀珍的维权之路始终与法律细节紧密相连。远在长沙打工的她接到噩耗后,第一时间返回信阳,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梳理证据。 律师团队重点核查了两项核心事实:一是黄某的醉驾与超速行为是否符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的加重情节,二是孙某某作为车辆提供者的责任边界。 根据《刑法》相关司法解释,车辆所有人明知驾驶人醉酒仍提供车辆,造成重大伤亡的,需承担过失犯罪责任,这为追究孙某某刑责提供了明确依据。 代秀珍在律师指导下,整理出三大本证据材料,包括事故现场照片、证人证言、通话记录等,为庭审提供了坚实支撑。2025 年春节期间肇事方的威胁行为,更凸显了案件的责任缺失。 自称孙某某家属委托者的言论 “二三十万赔偿别想,我们没多大错”,不仅暴露了其对生命的漠视,更违背了法律对侵权责任的明确规定。 根据《民法典》及交通事故处理相关法规,肇事方需对受害者家属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赔偿; 且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可作为量刑从轻情节,但肇事方的消极态度彻底断绝了这一可能。 代秀珍因此放弃赔偿诉求,转而聚焦刑事责任追究,这一选择符合多数重大伤亡案件中受害者家属的维权逻辑。 案件引发的社会反思已超越个体悲剧。执法人员明确指出:“车钥匙递出的瞬间,就意味着责任转移,漠视这种责任等同于漠视生命。” 如今,案件虽仍在等待判决,但代秀珍的生活已被维权轨迹重塑。她每天都会翻阅律师送来的法律资料,在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的量刑标准旁标注重点。 那些 “造成多人死亡可判死刑” 的条文,是她支撑下去的力量。家里的纪念室保持着原样,三张照片前的香烛从未熄灭,她仍会习惯性地买护肤品和儿童零食,只是每次放下时都会红着眼眶。 在亲戚帮助下运营的短视频账号,已积累数万粉丝,每条案件进展更新下,都有大量网友留言支持,不少人分享自己拒绝为醉酒者递钥匙的经历。 代秀珍的现状清晰而沉重:她仍在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每天雷打不动地去法律援助中心询问进展,笔记本上最新的记录是 “10 月 15 日,补充证人证言提交法院”。 她很少出门,大部分时间守在纪念室,偶尔会对着照片轻声说话。对于未来,她只有一个明确的目标:“等拿到判决书,就去孩子坟前告诉他们,公道到了。” 而这场悲剧留下的法律警示与社会反思,正在让更多人意识到:酒桌后的每一次纵容、每一把递出的钥匙,都可能牵动着生命的重量与法律的底线。 信源:00后女子醉驾致3死案今开庭,死者家属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 2025-09-23
“必须死刑,立即执行!”2024年9月22日,河南信阳孙某某(车主)和其女友黄某
锴锐说科技文化
2025-09-25 17:43:20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