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一小学教师在学校值晚班期间,突然晕倒在卫生间,被同事发现,紧急救医。结

解豸说几法 2026-03-14 08:58:00

广西贵港,一小学教师在学校值晚班期间,突然晕倒在卫生间,被同事发现,紧急救医。结果,医生确诊其为脑出血,立刻推其进手术室做了开颅手术。结果,术后在ICU里躺了三天三夜,医生告知脑干损伤太重,能否醒过来全靠天意,家属表示,只要有一线希望绝不放弃治疗。最后,经过74小时抢救,人还是没抢救过来。事后,家属向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万万想不到,人社局竟以“超出48小时认定标准”拒绝认定工伤。家属一气之下,将人社局告上法庭,法院经过两审,都驳回了家属的诉求。网友:没有天理,这是逼病人48小时内死亡吗?只要在工作岗位上发病的,必须一律视为工伤! 韦某的家人收到了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非常气愤。 他们实在想不明白,韦某大半辈子都守在三尺讲台上教书育人,就连生命的最后,都是倒在了学校里,凭什么不能认定工伤?太让人寒心了! 韦某是一名小学老师,平日对自己的学生认真负责,深受学生们的喜爱。 2025年5月30日,韦某像往常一样留在学校值晚班。 在凌晨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黑,直挺挺倒在卫生间里,路过的同事听见声响冲过来,只见韦某脸色青紫、意识全无,赶紧打了120,一路护着往医院赶。 到了医院,医生紧急检查后发现是严重脑出血,立刻推其进手术室做开颅手术。 家属在手术室外守了整整一夜,眼睛都不敢合,可等医生出来,却摇着头说:手术保住了心跳,但脑干损伤太重,术后只能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能不能醒过来,全看天意。 接下来的三天三夜,韦某躺在ICU里,身上插满了管子,呼吸靠机器,心跳靠药物,连体温都要靠仪器维持。 医生好几次找家属谈话,劝他们,别再耗了,到最后很有可能个人财两空。 可家属表示,只要有一线希望都不会放弃。 就这样医生遵照家属的意思,继续抢救,但经过74个小时的抢救,最终,还是没能将其从死神那里拉回来。 事后,家属向人社局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家属本来还盼着能有个保障,给老人孩子留点依靠,可等来的却是人社局的拒绝认定工伤的结果。 人社局给出的理由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视同工伤。韦某抢救了74小时,超了规定,不符合认定条件。” 对此结果,韦某家属不服,认为韦某不到24小时就已经脑死亡了,只是机器在维持心跳。 可人社局坚持认为:法律只认临床死亡时间,脑死亡不算数。 咽不下这口气的家属,最终把人社局告上了法庭,决心要讨个公道。 法庭上家属抱着韦某的遗像哭到失声,认为其教书育人多年,从来没迟到早退过,这次是为了值班才累倒的,于情于理都应该认定工伤。 可法院审理后认为,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死亡时间确实超过48小时,“脑死亡”并非当前法定死亡判定标准,人社局的决定合法,最终驳回了家属的诉求。 家属不甘心,继续上诉,可二审开庭后,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此事曝光后,网友炸了: 别说超过48小时,即使超过480个小时,也属于工伤,因为在工作岗位上发病的。 意思是48小时内家人就要作出决定,继续抢救就不算工伤。放弃治疗才能认定工伤?考验家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第1项: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本案中,韦某在值班时突发疾病,送医抢救74小时后临床死亡,超出法定时限。人社局与法院按医疗机构出具的临床死亡时间认定,未采纳“脑死亡”主张,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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