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女子突然小腹疼痛,到医院一查,发现,她戴了30多年的节育环导致的,医生说,怎么才来,仅差一毫米,就要戳穿子宫,一旦戳穿,就会导致肠坏死,危及生命。大妈后怕不已! 近日,张阿姨可被吓坏了,下腹疼得直不起腰,一查才知道,肚子里那枚戴了三十多年的节育环,居然快把子宫戳穿了,就差1毫米,再晚一步就要出大事。 张阿姨年轻的时候就上了节育环,这一戴就是三十多年,她总觉得这东西放进去就不用管了,加上后来绝经了,也没再想起要去医院取出来。 直到最近,她总觉得下腹隐隐作痛,一开始还以为是普通的肚子疼,忍忍就过去了,可后来疼得越来越厉害,连走路都费劲,家人才赶紧把她送到了西安交大第二附属医院。 医生一检查,都倒吸了一口凉气:那枚金属节育环已经深深嵌进了子宫壁里,距离完全戳穿子宫就差1毫米,再晚来几天,就要穿透子宫扎进旁边的肠道里了。 医生说,要是真扎穿了,很可能引发肠穿孔、肠坏死,那可是会危及生命的。 看着检查报告,张阿姨后怕得直冒冷汗,她怎么也没想到,这枚帮她避孕的节育环,居然成了埋在身体里的“定时炸弹”。 医生告诉她,节育环可不是“一劳永逸”的,每种节育环都有自己的使用期限,而且女性绝经后,子宫会慢慢萎缩,节育环就容易移位、嵌顿,甚至穿孔,一般建议绝经后半年到一年就得取出来。 这次经历给张阿姨和家人都提了个醒,也给所有戴过节育环的女性敲了警钟:别觉得身体没不舒服就不管它,要是出现持续的剧烈腹痛,一定要赶紧去医院检查,看看是不是节育环移位了。 钱没了可以再赚,可身体要是出了大问题,那可就追悔莫及了。 现在张阿姨已经顺利取出了节育环,身体也在慢慢恢复,她逢人就念叨:这东西可不能一直放着,该取就得取,千万别像我一样,差点把自己搭进去。 《民法典》第1004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张阿姨的健康因节育环长期滞留遭受严重威胁,若因机构未履行告知、随访义务导致损害,可依法主张赔偿;公民自身也应重视健康管理,主动维护生命健康权,避免因疏忽引发不可逆伤害。 此事曝光后,网友在评论区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我带了十一年了不敢取啊!就因为准备去取的那一次坐在外面等号里面连续两位都叫的那叫一个惨,然后我就跑了,护士打我电话我说不做了,拖到现在也不敢去! 不带不给孩子上户口,没办法就带了,结果差点因为这死掉,带上三年以后,突然一直流血,怎么看也不好,拖拖拉拉将近一年,医生也没说是环的事。不知道什么原因,这里查那里查,中医西医都看,天天中药西药的吃,就是不好,最后实在没办法了就想着把环去掉试试能不能好,医院要社区计划生育那里开证明才能给去掉,社区说什么也不给开,眼巴巴的可怜的我,流血流的眼睛时不时的看不见,耳朵偶尔听不清,骑自行车送孩子去幼儿园也蹬不动车子了,最后找了个熟人亲戚,领着我去医院摘了,摘了第二天就不流血了,捡回来一条命。想想那时候是怎么过来的啊,以为得了什么不治之症,精神上财力上,双重打击,不能上班,还天天吃药看病,又没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