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花4万中介费,买下一套200多万的二手房。谁知,4年后,男子意外得知该

解豸说几法 2026-03-12 07:56:45

上海,男子花4万中介费,买下一套200多万的二手房。谁知,4年后,男子意外得知该房曾有一位老人去世,且老人去世后多日才被发现。男子犯膈应,认为中介故意隐瞒,与《交易信息留存表》中承诺“未发生过死亡事件”的记录不符,他要求中介回购房屋。没想到,中介以:老人去世不属于承诺情形中的“自杀、他杀”的情况,拒绝了男子的要求。男子傻眼了! 2025年底,刘先生突然接到租客打来的电话,对方信誓旦旦的要退租,说房子里死过人,犯膈应,住不下了去了。 刘先生一听了,认为租客就是耍赖皮,为了解约,找的烂借口。 可租客一口咬定,是真听说他的房子里面得曾经有老人去世,而且去世好几天才被人发现,说得有板有眼,这下刘先生慌了神。 原来,这套房子是刘先生在2021年2月通过链家买下的。 当时这套房子还在出租状态,他没法随时看房,房子的具体情况只能全听中介单方面介绍。 因他比较在意房子里有没有死过人的情况,因此多次和中介确认过,中介每次都十分肯定的告知没有。 而且中介在《交易信息留存表》上也清楚的写着未发生过死亡事件。 对方还拍着胸脯保证,说他们公司有“安心服务承诺”,真要是买到有问题的房子,平台会兜底保障。 刘先生想着链家是大品牌,靠谱放心,宁愿花了4万多中介费,最终以200多万买下此房。 买完房后,刘先生就把房子租了出去,这几年一直安安稳稳,没出过任何问题。 可没想到,2025年底,租客和邻居聊天时,意外得知2018年有一位90多岁的老人在这套房子里自然离世,遗体过了好几天才被发现。租客觉得忌讳,立马要求退租。 刘先生这才知道实情,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他心里又气又堵,上海本地人对这种事特别在意。 意味着,他这套房子不仅面临不好租的局面,就算卖出去也会贬值,要是早知道实情,说什么也不会买这套房子。 刘先生认为自己被坑了,气愤之下,他拿出链家的“安心服务承诺”,找到中介讨要说法,并要求按照约定原价回购房子。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中介直接拒绝了,说承诺里只保障自杀、他杀这类非正常死亡,老人自然去世不在回购范围内,还说信息不实是原房主隐瞒的《交易信息留存表》的信息是买卖双方自己提供签字的,不是中介查验的结果。和中介没关系。 最多只愿意给2000元慰问金,刘先生当场就拒绝了。 还说,让刘先生走法律程序,法院如果判成非正常死亡,他们就履行回购责任。 刘先生越想越委屈,明明链家白纸黑字写着没有发生过死亡事件,如今却拿条款细则推脱责任,他认为这就是虚假宣传、不讲信用,决定走法律程序维权。 《民法典》第962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链家作为专业中介,对购房者明确询问的房屋死亡信息,负有核实与如实告知义务,书面标注“未发生过死亡事件”却与事实不符,已涉嫌违反如实报告义务。 《民法典》第7条(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链家以“安心服务承诺”招揽客户,却对书面承诺内容作限缩解释,未充分履行提示与说明义务,有违诚信原则。 退一步讲,即便老人属于自然死亡,并非承诺中约定的非正常死亡情形,中介也应当在购房前将这一重要信息如实告知刘先生,让他自主判断是否购买,而不是刻意隐瞒,致使刘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交易,最终陷入如今进退两难的困境。 因此,刘先生可以走法律程序要求中介原价回购。 欢迎关注@解豸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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