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与前妻离婚,大女儿归前妻,二女儿有他抚养。可过了一段时间,男子发觉二

胡究法 2026-03-07 16:00:30

广西,一男子与前妻离婚,大女儿归前妻,二女儿有他抚养。可过了一段时间,男子发觉二女儿越来越不像他了,亲戚朋友也背后议论。男子忍不住了,跑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他和二女儿真的没有血缘关系。男子气坏了,决心为自己讨个公道,把前妻告上法庭,要求更换抚养权并退还抚养费。法院这么判! 看着熟睡中的女儿,男子偷偷抹了一把眼泪,把女儿送走倒不是因为不爱她,实在是心里咽不下这口气。 事情还要从2001年说起。那时候的男子长相帅气,阳光开朗,他遇到了一位善良美丽的女孩,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就被彼此深深的吸引住了,很快便同居了。 可由于种种原因,虽然双方的父母都认可两个人在一起,不过两个人并没有登记结婚,反而是在同居期间,先后生下了两个女儿。 人都讲究一个名分,虽然这么过下去,日子也还算凑合,可是少了那道程序,总觉得会有一些遗憾。 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之下,男子终于和妻子登记并举行了一场婚礼。 由于两个人已经同居了一段时间,正式举行完婚礼之后,日子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一天一天平淡的过。 可慢慢的,男子就发现妻子和之前有些不同了。 妻子明明没有换工作,却好像比之前更加忙碌了,一个月就那几天不用加班,平时回家都到半夜了。 男子要是问一句,妻子总会不耐烦的说工厂里忙,他也没有办法。 从妻子的话语中,男子明显感觉到妻子对他的态度有些冷淡和敷衍。 这还没完,由于妻子动辄就加班回家后对他也不管不顾,照顾孩子的重任就落到了男子的身上。 刚开始男子还能接受,可时间一长男子也不乐意。 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儿,整天在家做家务照顾孩子,这算怎么个事儿? 也正是由于心里有火气,而且得不到有效的沟通,两个人开始频繁的发生争吵,发生争吵后就是冷战,妻子也和他分房睡了。 就这么吵吵闹闹坚持了一年,两个人也意识到,这段感情也走到头了,虽然对不起孩子,不过也到时候说再见了。 离婚之后大女儿归前妻抚养,二女儿归男子抚养。 男子本来就感觉对不起女儿,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照顾女儿身上,只能在家附近找一份工作,工资也不高。 好在二女儿也懂事听话,每次男子下班回家的时候,二女儿总会蹦蹦跳跳的来到他身边,甜甜的喊一声爸爸,轻轻的给他揉揉肩膀,这让男子欣慰至极。 又过了几年,二女儿都快成为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男子却发现了问题。 按道理来讲,作为自己亲生女儿,多多少少也得遗传一点自己的模样,可二女儿是一点也不随他。 更让男子无法接受的是,他身边的人在背后也悄悄的议论他。 想起来前妻对他的冷淡。难道女儿真不是他亲生的? 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了,很快便会在心里生根发芽。 男子实在憋不住了,偷偷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二女儿真的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男子被气坏了,认为前妻不仅欺骗了他的感情,还把他当成了冤大头,于是便去找前妻质问。 前妻倒也坦诚,承认有一段时间厂子里经常加班,有同事对他嘘寒问暖,这才忍不住犯了错误。 男子被气得浑身发抖,于是把前妻告上法庭,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赔偿这些年来的抚养费。 很多人为男子的经历而感到同情,婚姻本来就已经很失败了,没想到孩子作为唯一支撑他的精神支柱,竟然并不是自己亲生的,这种事情摊在谁身上,相信谁也受不了。男子把前妻告上法庭这件事也能理解。 不过也有人认为,孩子是无辜的,而且两个人也相处那么长时间,男人怎么能这么狠心? 《民法典》第985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叫做欺诈性抚养。前妻明知道孩子和男子并无血缘关系,却选择隐瞒真相,明明没有抚养义务却付出,对方因此获利,所以构成不当得利。 法院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判决前妻返还4万元抚养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8000元。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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