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男子骑着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撞倒了一个外卖小哥,事后他不但不停车,反而

每日案论 2026-03-06 21:39:33

江苏泰州,男子骑着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撞倒了一个外卖小哥,事后他不但不停车,反而逃逸,另外一名外卖小哥看见了,就帮忙追赶,结果在追赶的过程中,男子因为慌张,不小心侧翻跌倒受伤了,事后,他反而要两名外卖小哥赔偿10万余元。 为了生活,小李每天起早摸黑,穿梭在大街小巷上,他做了送外卖这份工作,是迫于生活压力,不过在送外卖的过程中,他还是很小心翼翼的。 毕竟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他也害怕发生意外,他遵守交通规则,尽可能地小心驾驶。 他很清楚,挣钱不易,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身体受伤,那可是一大笔支出。 可他即使很小心,也难保别人不撞到他。 当时他是骑着自己的电动车正常行驶,没有逆行,在车水马龙的道路上,车辆穿梭,车太多了,小心驶得万年船,他只能慢慢地开着。 此时,王某正开着一辆无牌的三轮车,他开车在路上,似乎道路就是他家,他的车横冲直撞,一个不小心就撞到了小李的电动车。 小李被撞倒在地上,还没有反应过来,去找王某理论,只见王某就已经骑车,扬尘而去。 看着王某逃逸的背影,小李是一肚子气,在此时,他的同事小张看见了。 小张一看,这个人也太没有素质了,光天化日之下,撞到人,居然敢明目张胆地逃逸。 他看不下去,决定帮同事一把,他一把油门就冲上去,追赶王某,让他把车停下来。 王某一看小张和小李穿的是一样的衣服,就知道他们是同事,并且李某也爬了起来,也在追赶他,他更加不敢把车停下来了,他也一脚油门,开得更快了。 在逃离中,王某把车从非机动车道开向机动车道,或许是过于慌张了,或许他开得太快了,他一个不小心就侧翻了。 这一侧翻,他就受了伤,右股骨颈骨折了,他住进了医院,为此花了一大笔钱。 此次事故的认定,在撞人事故的过程中,由于王某无牌驾驶电动车,撞到了小李,还逃逸了,此次事故王某要承担全部责任。 在侧翻的事故中,由于王某是被小李和小张追赶,才发生侧翻事故的,所以认定三方要承担同等的责任。 王某一看小李和小张和他有同等的责任,他就将两人参保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共10万余元。 那么小李和小张是否需要赔偿? 在撞人事故中,由于王某无牌驾驶车辆撞倒他人,还逃逸,他有重大过错,小李被撞倒,他是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过错,所以王某要承担全责,如此判定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在侧翻事故中,王某之所以会侧翻,是由于小李,小张追赶他,才会在慌乱中侧翻,王某由此认为小李和小张有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小张是出于正义,帮小李追赶王某,小李是出于维护自身权益才追赶王某,他们的行为并不是侵权行为,与王某侧翻受伤并没有因果关系,因此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那么你对王某的做法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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