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谁闹谁有理?江苏,一大妈带着孙子逛超市,溜达了一圈准备回家了,大妈突然想到手

胡究法 2026-03-05 13:01:15

又是谁闹谁有理?江苏,一大妈带着孙子逛超市,溜达了一圈准备回家了,大妈突然想到手机忘水果区了。担心手机被别人拿走,大妈撒丫子往回跑,结果脚底打滑摔倒了,摔成了10级伤残。大妈不乐意了,地面要是没水,也不至于滑倒。于是起诉超市索赔21万。超市不愿意当冤大头,甩出视频监控自证清白。可法院的判决让人没想到。 老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没理寸步难行。可江苏的张大妈偏偏不信这个邪。管什么有理没有理,在哪里跌倒的,哪里就要承担责任。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张大妈退休之后见孩子们每天忙于工作,为了减轻孩子们的负担,主动承担起照料小孙子的任务。 很多人认为现在的老人可真不容易,年轻的时候要挣钱养家,等退休了还要帮忙看孩子。 可张大妈却沉浸于其中,在他看来,人这一辈子,不就是为了一代又一代传递下去吗? 对于这个小孙子,张大妈可是倾尽了全部的精力,疼爱至极,再加上自己还有点退休金,只要是小孙子的要求,张大妈基本上有求必应。 这不,小孙子又嚷着去超市买零食,张大妈实在拗不住小孙子撒娇装可怜,乐呵呵的提上了包,陪着小孙子去到了超市。 没想到一场意外即将发生。 小孙子实在太调皮了,一会儿东张西望,一会儿跑来跑去,完全把超市当成了一个大型游乐场。 这可把张大妈给忙坏了,一边要挑选商品,另一边还要时刻关注小孙子的动向,发现有危险的行为,需要及时制止。 等小孙子跑累了,张大妈也把商品选好了。两个人正准备回家的时候,张大妈突然停住了脚步。他猛的一拍脑门:坏了!刚才只顾着挑水果了,把手机好像落在那里了! 那部手机虽然不值钱,可跟随了他那么多年,万一被别人拿去可就麻烦了。 张大妈是担心手机被别人拿走了,转身撒丫子便跑了起来。 在张大妈看来,能早一点赶过去,手机丢失的风险就会减少一些。 一路狂奔的张大妈身手矫健,却浑然忽略了身边潜在的风险。就当他距离水果区还有几米远的距离时,突然感觉脚底一滑,紧接着身体便不受控制般的向一边倒了过去。 张大妈只感觉眼前一黑,紧接着浑身的骨头架子就像是散了一般,一股剧烈的疼痛遍布全身。 张大妈半躺在地上,哎呦哎呦的直喊疼。旁边的工作人员见到后连忙跑了过去把张大妈扶了起来,接着又把张大妈送到了医院检查。 这一检查不要紧张,张大妈胸椎压缩性骨折,已经达到了10级伤残的标准。 本来想着帮孩子们减轻负担,现在倒好了,不仅没能帮上忙,孩子还得抽出空来照顾他。 张大妈感到非常羞愧,同时他也认为,如果超市不是因为地面上有水,肯定不会摔倒。 张大妈的家属一听,原来超市有这么大的过错,于是一家人一商量便把超市告上了法庭,并索要21万元的赔偿。 可超市却大喊冤枉,地面有专门的人进行清洁,根本就没有什么水,之所以摔倒,是因为张大妈跑得太快了,就跟风一样!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在庭审时超市还专门截取了事发时的那一段监控。 法院在审理时反复查看了监控,也认为张大妈确实是因为自己跑得太快摔倒的。不过,就算地面没有水,超市作为管理机构是不是防滑提示数量不够呢? 为此法院认为,超市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瑕疵,需要承担15%的责任,即赔偿张大妈3万元。 有人调侃,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超市可能会换老板,可大妈始终是那个大妈。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还是你的! 真是为这家超市捏了一把汗,多亏张大妈身体并没有太严重的问题,这要是被讹上了,超市老板估计一夜回到解放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些案例看着让人有些哭笑不得,明明是张大妈自己不注意,太过于匆忙摔倒的,超市却要承担次要责任,就是因为事发地点在超市里。 不能否认张大妈年龄大了,需要特殊的照顾,可这年头,做生意的也难! 对此你怎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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