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反目,不寒而栗!”吉林敦化,女子与丈夫矛盾升级至分居,后两人去办理离婚,丈夫却在在1个月冷静期间失联,女子只好联系他工作的加油站老板打听丈夫消息,这一联系老板竟告知丈夫欠他90万,还欠另外两人104万,要求她共同承担债务。随后女子与母亲在加油站的投资分红被截留,女子崩溃!她设法找到丈夫,对方却拿不出欠款的任何凭证,女子心知肚明他是想坑自己,于是找媒体帮自己讨公道,终于有了转机。 阿红怎么也想不到,一场本该平静结束的婚姻,竟在离婚冷静期里,给了她一记猝不及防的重击。 原本以为熬过三十天冷静期就能彻底解脱,重新和母亲安稳生活,可丈夫突然曝出的百万外债、被强行截留的投资分红,让她瞬间陷入了绝望的深渊。 阿红和丈夫阿鑫婚后从福建福清来到吉林敦化生活,可多年的相处让两人矛盾不断积累,感情早已消磨殆尽。 2025年4月,实在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两人选择分居,4个月后的8月25日,他们正式办理了离婚登记,踏入了法定的离婚冷静期。 阿红满心期待着冷静期结束,彻底斩断这段糟糕的婚姻,可平静的日子仅仅维持了不到一个月,丈夫阿鑫就突然失联,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整个人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焦急又无奈的阿红,只能试着联系丈夫工作的加油站老板,希望能通过他找到阿鑫的下落。 可这一通电话,却让她得知了一个让她浑身发凉的消息:阿鑫竟欠下了巨额债务,光是欠加油站老板的就有90万元,另外还欠了两个人70万和34万,加起来194万!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阿红瞬间懵了。 她从未听丈夫提起过借钱的事,更不知道这笔钱花在了哪里? 为了弄清楚真相,她费尽周折终于联系上了阿鑫,当面质问债务的来龙去脉。 阿鑫坦然承认了欠款的事实,却始终拿不出借条、转账流水等任何有效凭证,对于钱款的去向,更是含糊其辞,给不出一句明确的解释。 阿红又气又恨,两人马上就要分道扬镳,丈夫却在这个节骨眼上冒出巨额债务,这分明就是处心积虑挖坑害她! 这笔钱她从头到尾毫不知情,更没有一分用在家庭生活上,凭什么要平白无故替人背债? 更何况,所谓的欠债连一张欠条、一笔转账流水都拿不出来,钱款去向更是含糊不清,对方仅凭一张嘴就定下百多万债务,怎么看都像是一场骗局。 更让阿红气愤的是,加油站老板竟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强硬要求阿红和阿鑫一起偿还。 随后,阿红和母亲曾一起在这家加油站投资了85万元及分红,被加油站老板直接截留了,执意要用来抵扣阿鑫的个人债务。 阿红的父亲早已去世,年迈的母亲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这笔投资分红,是母女俩维持生计的保障。 可加油站老板说:不管是谁的钱,我就要截留,除非阿鑫一次性还清几百万,不然别想拿走一分钱! 老板的强硬态度,让阿红又气又急。婚姻破碎、莫名背负债务疑云、母女的活命钱被卡住,多重压力压得她喘不过气,夜夜失眠,几乎濒临崩溃。 阿红心里清楚,这极有可能是阿鑫和几名债主联手做局陷害自己。 加油站老板便直接扣下了她和母亲的投资分红,强硬声称要用来抵扣阿鑫的欠款,让她陷入了彻底的无助与绝望。 无助的阿红赶紧咨询律师,好在律师给出了定心丸:夫妻共同债务不仅要看是否在婚内产生,更要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或是双方共同意愿所借。 《民法典》第1064条 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阿鑫欠下的194万,阿红不知情、未签字、未追认,无共同举债意思,无证据证明194万用于家庭生活、共同经营。 阿鑫拿不出借条、流水、用途证明,举证不能 ,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属于“日常家事”范畴 ,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阿红不用承担。 阿红心里有了数,便向媒体求助,希望帮她讨个公道。 面对记者询问,阿鑫始终不愿正面回应,但最终承诺会主动联系加油站老板协调,保证归还阿红和母亲的投资款与分红。 调解小组也贴心提醒阿红,务必让阿鑫立下书面凭证,明确债务为其个人所欠,与自己无关,同时清晰界定加油站的投资归属,保护好自己的合法财产。 在调解小组的积极推动和多方沟通下,事情终于迎来了转机。 仅仅过了一天,阿红就传来了好消息:她和加油站老板、丈夫达成了一致协议,对方承诺不再扣押她和母亲的投资款及分红。 困扰她许久的债务纠纷和分红难题,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 各自安好,才是离婚最好的结局;互不拖累,才是最后的温柔!别在最后一程,用算计毁掉最后一点体面!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