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塌了!浙江嘉兴,女子健完身去冲澡更衣,浴室只有她一人,就无所顾忌地脱了衣服,一

小栗子看法 2026-02-28 21:18:34

天塌了!浙江嘉兴,女子健完身去冲澡更衣,浴室只有她一人,就无所顾忌地脱了衣服,一丝不挂地正要洗澡,突感觉身后有动静,回头看到一外卖员正盯着她,女子慌乱,可身上手上啥都没有,没法遮挡,就这样被对方看了20秒。女子愤怒报警,她觉得外卖员挺可怜,只要了300元补偿。可健身房退还她1200元半年卡费用,额外再补偿300元,她不同意!健身房觉得无辜,外卖员从消防门钻进来,此事责任在他已达成和解,为啥对健身房就不依不饶?女子选择原谅不原谅是自己的权利! 2月26日,翁女士在一家游泳健身中心的女更衣室里,遭遇了外卖员闯入,全身赤 裸被对方盯着看了近20秒,事后更是患上急性应激障碍,生活彻底被打乱。 整件事说起来既离谱又让人心疼,而健身房的态度和赔偿方案,更是让翁女士陷入了二次委屈。 事情发生在2月3号晚上7点多,翁女士刚结束锻炼,像往常一样走进女更衣室准备洗澡。 当时整个更衣室空荡荡的,只有她一个人,她放心地脱光了衣服,身上、手上没有任何可以遮挡的东西。 就在她毫无防备的时候,忽然感觉到身后有动静,还隐约听到了轻微的声响。 翁女士的心一紧,下意识地转过身,眼前的一幕让她瞬间僵住了!一个穿着外卖制服的陌生男人,正站在那里直勾勾地看着她。 那一刻,翁女士大脑一片空白,恐惧和羞耻感像潮水一样将她淹没。 她后来回忆说,正常人就算误入,两三秒也会赶紧转身离开,可这个外卖员不仅没有立刻回避,反而盯着她把正面也看了个遍,就那样站着不动。 翁女士又怕又怒,只能大声呵斥,对方才慢悠悠地走了。她粗略估算,从转身看到外卖员到对方离开,足足有20秒。 这20秒,成了翁女士挥之不去的噩梦。 反应过来后,翁女士第一时间报了警。警方很快找到涉事外卖员,核实了事情经过。 调解时,外卖员一个劲地道歉,并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误闯,可怜巴巴的样子让翁女士有些心软了。 她想着外卖员风里来雨里去赚钱不容易,就没过多追究,只让对方赔偿了300元,双方就此达成谅解。 可翁女士心里清楚,这件事的责任,绝不止外卖员一个人,健身房的管理漏洞,才是让这场意外发生的根源。 从那以后,翁女士的状态彻底垮了。她被诊断出急性应激障碍,白天头疼、肚子疼,晚上一闭眼就梦见那天的场景,整夜做噩梦。 她开始变得极度没有安全感,总觉得身边全是坏人,不敢出门,不敢和人接触,原本正常的生活彻底停摆。 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让她下定决心,必须向健身房讨个说法。 翁女士找到健身中心,要求对方为管理疏漏承担责任,可健身房的回应,却让她寒心不已。 健身房负责人任先生觉得自己很“冤”,说外卖员是从消防门钻进来的,消防门不能上锁,责任主要在外卖员身上。 至于女更衣室无人值守,负责人解释说,泳池1月15号就关闭了,那边没人看守,灯也关了,所以才没人发现外卖员闯入。 健身房认为此事件主要责任方应该是快递员,而健身房只是无辜,但也承诺退还1200元的半年健身卡费用,再额外给300元补偿,和外卖员的赔偿金额一样。 翁女士拒绝这个赔偿方案,在她看来,自己遭受的精神创伤和身体不适,远不是退卡加几百块钱就能弥补的,健身房这种敷衍的态度,完全没有意识到自身的问题。 这敷衍了事的态度,她不能接受。而健身房觉得快递员的主要责任,她都能300块钱和解,为什么对健身房就不依不饶,没完没了? 而专业律师的解读,也印证了翁女士的想法。 律师明确指出,女更衣室没有设置正规的门,设施本身就存在不合理的缺陷,再加上没有专人值守,外人可以随意进入,健身房的管理明显不到位。 《民法典》地1198条:……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健身房作为公共服务场所,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其中就包括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 翁女士谅解外卖员,是她的个人权利,这并不影响她向健身房追究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健身房不能以翁女士已和外卖员和解为由,推卸自己该负的责任。 有人说,翁女士感觉后边有人,还转身给他看?成年人要为行为负责,不扭头看不就避免另一半被看吗?对男人来说,你给他看他要不看、更是不尊重女性!一点吸引力也没有那是老妪! 还有人说,女的是凭着什么依据,说外卖员看了她20秒呢?差不多就得了!你蹲下不就看不到了?真是的! 您对翁女士追责,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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