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位六旬老人远赴此地看病,心疼远嫁女儿,不愿添麻烦,便独自住在廉价酒店。某天凌晨,老人突发不适前往酒店前台求助,希望工作人员帮忙拨打120,可工作人员却以不会为由拒绝,让老人自己联系家属。老人无奈返回房间,没想到这一去竟再也没能出来。儿女得知此事后,对酒店前台的冷漠做法心寒不已。 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这则新闻。 六旬老人从山西老家到西安看病,她的女儿嫁到了西安,但他怕给远嫁到这边的女儿添麻烦,就没吱声,独自在外面住40一晚的酒店。 儿女一直都不知道老人来了西安,老人想着自己能扛就扛,他每早上去就医,晚上就回到那间小酒店休息。 这天凌晨,老人突然感觉身体特别难受,他强撑着起身,想去前台寻求帮助,他脚步踉跄地走到前台,对工作人员说,自己身体不舒服,麻烦帮忙拨打120。 可工作人员的回应让老人心都凉了,工作人员说让老人自己通知家属。 老人听完沉默了,他心里明白,自己远嫁的女儿可能一时半会也赶不过来,而且他也不想打扰女儿。 老人拖着沉重的步伐,重新回到房间,他坐在床边,身体的不适越来越严重,他想再坚持一下,也许过一会就好了。可命运就是这么残酷,回房后不久,老人突发疾病,再也没能出来。 直到第二天,酒店工作人员发现老人一直没出门,感觉不对劲,打开房门才发现老人已经没了气。 他们赶紧报了警,民警通过调查联系上了老人的儿女。 儿女们得知消息后,他们被前台的做法寒透了心,觉得酒店没有尽到应有的救助义务。 酒店认为,自己只是提供住宿服务,没有义务帮客人拨打120。而且工作人员可能也是因为紧张,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才让老人自己通知家属。 酒店与老人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有义务为入住客人提供安全保障服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老人凌晨突发不适向前台求助,要求帮忙拨打120,这是基于自身紧急情况向酒店寻求合理帮助,酒店工作人员却以不会为由拒绝,让老人自己通知家属,这显然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老人回房后突发疾病离世,酒店的行为与老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酒店方或许会辩解自己没有专业医疗救助能力,但拨打120是基本且合理的救助措施,并非超出其能力范围。 如果酒店证明自己有应急处理机制,只是工作人员临时失误,酒店还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吗? 根据法律规定,酒店有责任确保应急处理机制的有效运行和工作人员的正确执行。 就算有机制,工作人员失误导致客人损害,酒店仍要承担责任,只是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减轻部分责任。 老人自身有疾病,这是否会影响酒店的责任承担? 老人自身疾病是导致离世的一个因素,但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是重要原因。 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因素,确定酒店的责任比例,不会因为老人有疾病就完全免除酒店责任。 大家觉得是不是这样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