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王女士一直悉心照料无儿无女的六叔,六叔离世后遗体送至火葬场,因特殊情况,王女士三个月后才领到骨灰,按习俗下葬。可几个月后,火葬场称骨灰给错了,王女士重新安葬六叔后,自家地里却埋着陌生人的骨灰。火葬场承诺会取走,却拖延了三四年,一直找借口推诿,另一方家属也不要骨灰。王女士无奈求助媒体,最终火葬场才同意处理。 据浪涨新闻、小莉帮忙报道获悉..... 2022年夏天,王女士的六叔突然离世,王女士报了警,民警确认人已离世后,遗体被拉走,当天就送去了火葬场。 王女士一家守在火葬场外,等着拿骨灰,工作人员说遗体要排队火化,让回去等通知。 这一等,就是三个月,王女士经常往火葬场跑,每次问得到的答复都是再等等。 她六叔的葬礼一直拖着,亲戚们都在背后议论,说她不孝顺,她有苦说不出。 好不容易,火葬场通知领骨灰。 王女士捧着那个小小的盒子,一家人按习俗办了葬礼,把骨灰埋在自家地里,还立了块碑,刻上了六叔的名字。 几个月后,火葬场一个电话告知王女士骨灰给错了,王女士领走的不是六叔的,王女士当时就懵了。 她赶紧跑到火葬场,工作人员说当时太忙,弄混了。 王女士六叔的骨灰还在火葬场里放着,王女士又领回了六叔的骨灰,重新安葬好。 还有一个让王女士崩溃的事实,自家地里还埋着陌生人的骨灰! 王女士赶紧联系火葬场,要求他们把陌生人的骨灰取走。火葬场满口答应,可这一拖就是三四年。 这三四年里,王女士无数次地打电话催促,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快了快了”,可就是不见有人来处理。 更让王女士无奈的是,另一方家属也不要这骨灰。 这可把王女士一家急坏了,这骨灰就像个烫手山芋,扔也不是,留也不是。 王女士看着自家地里那座陌生的坟,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整天唉声叹气。 另一方家属也不要骨灰了,说这事太晦气,让火葬场自己处理。王女士一家只能干着急,自家地里埋着个陌生人的骨灰,想起来这事心里就不舒服。 这几年,王女士跑了无数次火葬场,每次都是失望而归。她也投诉过,可问题一直没解决。 火葬场的工作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每次都说会处理,可每次都没下文。 火葬场作为专业殡葬服务机构,与王女士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本应妥善保管遗体、骨灰并安全交还。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火葬场未尽保管义务致骨灰错付,既构成违约,又侵害了王女士对六叔的祭奠权等人格利益。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以违反社会公德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近亲属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火葬场拖延处理,还推诿责任,明显存在过错。 王女士要是起诉的话,火葬场应需承担更换骨灰、赔礼道歉、赔偿直接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责任。 至于火葬场称王女士亲戚未按流程领骨灰,若无证据支持,难以成为免责理由。 王女士没办法,只好求助媒体。 媒体一报道,这事才有了转机,火葬场终于行动了,派人跟王女士协商,说会尽快把六叔的骨灰找回来,还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有人觉得,火葬场管理太混乱,工作人员太不负责任,应该严惩。 还有人觉得,另一方家属太冷漠,不要骨灰,让问题更复杂。 从法律角度看,火葬场作为服务机构,有义务确保骨灰的准确交付,出现这种错误,属于严重违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火葬场的处理方式,伤害了王女士一家的感情,也违背了公序良俗。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