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浙江临海,一男子开车前喝下20支藿香正气水,没想到途中却遭人举报,最终被

沛山评生 2026-02-05 20:59:49

冤不冤?浙江临海,一男子开车前喝下20支藿香正气水,没想到途中却遭人举报,最终被认定为醉驾,还因犯危险驾驶罪获拘役刑2个月零10天,这是为何? 夏天中暑、肠胃不适,喝藿香正气水是很多人的常用选择,这本是普通家用药品,没人会将其与违法犯罪关联。 可浙江的郭某,却因长期大量饮用该药形成依赖,在一次喝完驾车后竟直接触犯了刑法,给自己换来牢狱之灾。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郭某自打喝了一次藿香正气水后,就觉得浑身舒坦、头脑清爽,从去年夏天开始,越喝越多,慢慢上了瘾,成了无法割舍的习惯。 2025年8月的一天,郭某要开车外出谈业务谈业务,出发前,他索性直接灌下两盒整整20支藿香正气水,随后便上了高速。 然而,让郭某没料到的是,这藿香正气水中含有酒精,路途中,酒精劲儿一上来,郭某脑袋发昏、视线模糊,车子在高速上歪歪扭扭,长期占道行驶,好几次都快和大货车撞上。 路过的司机看着情况不对劲,便立马打电话报警。 民警顺着轨迹布控,在某服务区把郭某当场截停,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数值竟直接飙到237mg/100ml,是醉驾标准80mg/100ml的近3倍。 警方认为,郭某的行为涉嫌犯罪,便将郭某控制了起来。很快,案件移交至检察院,检方以危险驾驶罪对郭某提起了公诉。 可能大家不理解,郭某喝的明明是药又不是酒,怎么就算作是醉驾了呢?怎么就涉嫌犯罪了呢?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简单来说,认定醉驾的核心前提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而非酒精来源。 即便郭某饮用的是药品,但只要数值达标,就构成刑事犯罪。 同时,经法院查证,郭某的行为还具备从重处罚情节: 藿香正气水瓶身和说明书上,清清楚楚地写着酒精含量40%-50%,并标注有“服药后严禁驾驶机动车”;此外,药店在卖药时也反复提醒郭某,郭某的家人和医生也多次劝他别多喝,可郭某总觉得“是药不是酒,查不出来”,抱着侥幸心理,在大量服用后开车。 可见,郭某主观上存在着醉驾的主观恶意,再加上其体内的酒精含量远超醉驾标准,依法应对其从重惩处。 由于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量刑时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郭某拘役2个月零10天,并处罚款5000元。 郭某因一时侥幸,不仅失去自由,还需缴纳罚金并留下刑事案底,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总之,酒驾认定不问酒精来源,仅以血液检测数值为依据。 也真心提醒所有司机朋友,开车前别碰任何带酒精的东西,坚决跟酒驾醉驾说不,守好安全底线,才能护好自己和家人,一路平平安安。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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