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李先生和妻子经营小电器店,张老头进店让下载戏曲,因非本店购买需收费便放弃,转而拿充电器不付钱就走。李先生提醒,张老头却辱骂其刚去世的母亲,还主动用头撞李先生。李先生情急推了一把,致张老头鼻骨骨折轻伤2级,李先生被判10个月。妻子赵女士不服,认为丈夫是正当防卫,提起二审申诉。 (来源:法治进行时) 李先生和妻子经营着一家小电器店,店面不大,货品却琳琅满目,夫妻俩每天守着这小店却也安稳。 不久前,李先生的母亲突然离世,母亲在世时,对他关怀备至,母子感情深厚。母亲的突然离去,让李先生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整个人变得沉默寡言,店里也少了往日的欢声笑语。 这天,店里来了个不速之客张老头。张老头手里拿着一个唱戏机,一进店就嚷嚷着要下载戏曲。 李先生接过唱戏机一看,这并非自己店里卖的商品。他如实告知张老头,下载戏曲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张老头一听要收费,立马变了脸,嘴里嘟囔着这么贵,不下了,随手就把唱戏机扔在了一边。 本以为张老头会就此离开,没想到他接下来张老头在店里转了一圈,趁李先生不注意,拿起一个充电器就往门口走,丝毫没有要付钱的意思。 李先生见状,赶紧上前提醒:大爷,这充电器您还没付钱呢。 张老头听到李先生的话,不仅没有停下脚步,反而转过头来,对着李先生破口大骂:你算什么东西,敢管老子! 更过分的是,他竟然还提到了李先生刚去世的母亲,用极其难听的话语辱骂她。 李先生听到张老头辱骂自己的母亲,心中的怒火瞬间被点燃。母亲是他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如今却被这个无理的老头如此践踏。 还没等李先生反应过来,张老头竟然主动用头朝着李先生的胸口撞了过来。 这突如其来的撞击让李先生有些慌乱,出于本能,他下意识地推了张老头一把。 张老头一个踉跄,摔倒在地上,捂着鼻子叫了起来,李先生这才发现,张老头的鼻子破了。 很快,有人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将李先生和张老头都带到了派出所。 经过鉴定,张老头的鼻骨骨折,构成轻伤2级。 张老头拿充电器不付钱就走,这明显有抢夺的嫌疑。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虽然这里充电器价值可能不大,但这种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且,他还辱骂攻击李先生,这属于对他人人身的侵犯,侵犯了李先生的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权。 李先生在面对张老头的辱骂和攻击时,本能地推了对方一把,这应该属于自我保护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 国 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这个事件中,张老头的辱骂和攻击就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李先生为了保护自己而推他,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有人可能会说,张老头年龄大了,是不是应该从轻处理或者有特殊保护呢? 其实,年龄大并不是违法的保护伞。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年龄大小,只要违反了法律,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能因为张老头年龄大,就偏袒他,而让李先生这个正当防卫的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最终,李先生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这个结果,李先生和妻子想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受害者,只是在被辱骂和攻击的情况下进行了自我保护,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呢? 妻子赵女士更是无法接受这个判决结果,她觉得丈夫的行为完全是正当防卫,是为了保护自己和母亲的尊严。她收集证据,希望能为丈夫讨回一个公道。在她的坚持下,决定提起二审申诉。 赵女士找到了一些目击证人,他们都能证明张老头在店里先是不付钱,接着辱骂李先生及其母亲,还主动用头撞人。这些证人愿意为李先生出庭作证,还原事情的真相。 随着申诉日期的临近,赵女士既紧张又期待。她不知道二审的结果会如何,但她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一定会给丈夫一个合理的判决。 赵女士提起申诉是合理的,法律应该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人。 不能让好人受屈,坏人逍遥法外。 对于这个案件,应该重新审视判决结果,根据事实和法律,给李先生一个公正的说法。 您觉得在正当防卫的认定上,法律还应该做哪些更明确的规定呢?要是您是赵女士,您会怎么为丈夫争取公正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