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84岁的何大爷有6个女儿和1个儿子,平时跟着儿子一起生活,可小女儿从香

梅姐说法 2025-12-29 17:53:02

江西萍乡,84岁的何大爷有6个女儿和1个儿子,平时跟着儿子一起生活,可小女儿从香港回来后,觉得哥哥嫌弃父亲,还只让他吃剩菜,便联合几个姐姐讨伐哥哥,最终导致哥哥妻离子散。哥哥何先生气得直掉泪:我赡养父亲这么多年,我倒成了不孝子!? 何先生有5个姐姐1个妹妹,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何先生本应该得到所有人的支持和扶持,可现在,他却因为赡养问题,被父亲和姐姐妹妹联合声讨了。 何先生的父亲何大爷已经84岁了,他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手脚都不太利索,平时和何先生及妻子一同生活。 何大爷脾气暴躁,心里一不高兴就会挂在脸上,对人破口大骂,何大爷的儿子何先生遗传了何大爷,脾气和他一模一样。 以前老伴在的时候,有她从中调和,何大爷和儿子之间的矛盾还可控制,自从老伴不在后,何大爷和何先生就经常吵架。 原本父子之间没有隔夜仇,爷俩就算偶有争吵,何先生该尽的孝也一点没少。 可自从何大爷的小女儿从香港回来后,爷俩之间就闹翻了。 原来,何小妹回来后到何先生家吃饭,吃饭时,何大爷没有上桌,一个人在电视旁边的小桌上单独吃饭,并且父亲的碗里只有一点剩菜。 何小妹当即发作了,称哥哥虐待嫌弃老人。 何先生的暴脾气犯了,和妹妹吵了起来。 原来,何先生并不是不给父亲吃好的,是父亲上顿的菜没吃完,他要给父亲夹菜,父亲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说他的菜没吃完,弄多了他又吃不了。 不让父亲上桌,是因为父亲之前留下了后遗症,吃饭的时候手会哆嗦,筷子上粘的饭粒会掉进菜里。而且,以前他一家人一直都是这样吃饭,父亲从来没有表示过不满。 可是妹妹不依不饶,非说何先生不孝顺,最后甚至将矛头对准了嫂子。 何大爷原本和儿子并没有太大的矛盾,女儿一回来,他觉得有人给他撑腰了,顿时底气十足,开始向女儿诉苦,说儿子经常骂他,不给他好脸色。 何小妹听了父亲的诉苦,便火力全开,和哥哥吵了起来。 何先生气得直哆嗦,自己赡养爹娘这么多年,现在竟然被妹妹指责不孝顺。 何大爷有女儿撑腰,颤颤巍巍跑到何先生跟前,梗着脖子说:打死我、打死我! 过后,何大爷又和其他人诉苦,说儿子对他不好,最近经常要打他。 争吵期间,何小妹又说,真正赡养父亲的是自己,因为自己借钱给何先生,何先生赡养父亲用的是自己借给他的钱产生的利息。 原来,几年前何先生想买车,何小妹曾经借了11万多给何先生,何先生因为条件不好,到现在还有9.5万没还。 因为频频发生矛盾,何先生的妻子便劝何先生,说小妹之前借钱给他们,对他们家有恩,让何先生不要和她吵。 妻子这样说,何先生心里憋屈万分,妹妹刚回来的时候戴了一条项链,说他们那里女人都这样打扮,还说何先生他们是乡下人,不懂。 现在,妻子也不和自己一条心,难道妹妹借给自己钱,自己就要低她一等吗? 何先生心里憋的一口气怎么也出不出来,就和妻子吵了起来,妻子受了委屈,竟然直接离家出走了。 如此一来,何先生家做饭的人都没有了,家里顿时陷入混乱。 与此同时,何小妹又联合几个姐姐,上调解栏目曝光哥哥,何大爷也作证,说儿子对他不好。 何先生委屈地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为了赡养父母,他吃了真么多年的苦,现在老婆跑了家散了,却得了一个不孝的罪名。 何先生悲愤地说,既然妹妹孝顺,就把父亲接到她家去赡养,自己愿意出赡养费。 妹妹一下子顿住了,过了一会说,只要父亲愿意跟她去香港,赡养就赡养,但是,何先生得把之前借她的钱还回来。 从法律角度来分析,赡养父亲不止是何先生一个人的事,6个姐妹同样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何先生多年来与父亲共同生活,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尽管父子间偶有争吵,但他并未停止履行赡养义务。 妹妹指责哥哥虐待嫌弃老人,却未考虑到哥哥的实际付出和背后的原因,一味地争吵只会加剧家庭矛盾。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何先生和父亲因脾气暴躁产生矛盾,妹妹回来后未全面了解情况就激化矛盾,不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也未真正保障老人的权益。 想到,何大爷在有女儿撑腰的情况下,下情绪激动指责儿子,进一步加剧了家庭矛盾。 如果做女儿的真孝顺,就应该帮助何先生共同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真正履行了赡养义务的人。 最后,何小妹曾借给何先生11万多元,何先生尚有9.5万未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何先生借了妹妹的钱,还钱是天经地义,但是,何小妹将还钱和赡养混为一谈,即便要回了钱,伤了兄妹之间的情分,未免得不偿失。

0 阅读:0
梅姐说法

梅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