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靠三轮车拉货的王师傅,花5800元在红河渝发三轮电动车经营部换了新电瓶

梅姐说法 2025-12-29 14:56:44

浙江嘉兴,靠三轮车拉货的王师傅,花5800元在红河渝发三轮电动车经营部换了新电瓶,老板承诺3年质保,可新电瓶安上没几天,王师傅拉货时车子就趴窝在半路,充完电仍无法启动。卖家喊来厂家维修师傅,维修时“砰”的一声,零部件和控制器被烧坏,卖家却反咬一口,说控制器是王师傅拖车操作不当所致,还让王师傅出200元维修师傅饭钱。王师傅气愤找媒体曝光,让网友评理。 据1818黄金眼报道:王师傅靠三轮车拉货维持生计,为人老实本分,干活也十分卖力。 11月27日,王师傅的三轮车电瓶出了问题,为了能继续正常拉货,他来到了红河渝发三轮电动车经营部。经过一番挑选和讨价还价,王师傅最终花5800元换上了一组新电瓶。 老板拍着胸脯向他承诺,这组电瓶有3年的质保期,在这期间要是出了什么问题,他们都会负责到底。王师傅听了老板的话,心里踏实了不少,觉得这钱花得值。 可没想到,这新电瓶刚安上没几天,就出了状况。12月初的一天,王师傅像往常一样拉着货出门。当车子行驶到半路时,突然“嘎吱”一声,然后就趴窝不动了。 王师傅赶紧下车查看,他试着重新启动车子,可车子就像个闹脾气的小孩,怎么也不肯动弹。王师傅无奈之下,只好先把货卸到路边,然后给电瓶充上电,想着等充好电再继续赶路。 几个小时后,电瓶显示充满了电,王师傅满心期待地再次启动车子。可让他失望的是,车子还是无法启动。王师傅这下着急了,他赶紧联系了卖家,把车子的情况详细地跟卖家说了一遍。 卖家在电话里先是轻描淡写地说:可能是电瓶没充满,你再多充一会试试。王师傅照着卖家说的又充了一会,可车子还是纹丝不动。 卖家见这一招不管用,便说会喊来厂家的维修师傅过来看看。没过多久,维修师傅就带着工具赶到了现场。维修师傅围着车子转了一圈,然后开始动手维修。王师傅在一旁焦急地看着,心里默默祈祷着车子能快点修好。 可就在维修师傅操作到一半的时候,突然“砰”的一声,紧接着就看到零部件和控制器冒出了阵阵黑烟。王师傅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了一跳,等他反应过来时,发现控制器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了。 王师傅还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卖家就赶到了现场。卖家看了一眼烧坏的控制器,脸色瞬间就变了。他指着王师傅说:这控制器是你拖车操作不当导致的损坏,和我们没关系,你得自己负责。 王师傅听了卖家的话,辩解道:我一直都是按照正常的方法操作车子的,怎么可能操作不当呢?而且这新电瓶刚换没几天就出问题,现在控制器又烧坏了,你们得给我一个说法。 可卖家根本不听王师傅的解释,还说:维修师傅大老远跑过来给你修车,你得给人家200元的饭钱。 王师傅没想到卖家不仅不承认自己的责任,还反过来讹他钱。王师傅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严重的侵犯,于是决定找媒体曝光这件事,让网友们来评评理。 有的网友说:这卖家太不地道了,承诺了质保就应该负责到底,怎么能把责任推给消费者呢? 还有的网友说:王师傅太可怜了,花了这么多钱换电瓶,结果却遇到这种事,希望他能早日得到合理的解决。 与此同时,附近的一些店老板纷纷站出来,从专业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解答。一位店老板说: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控制器烧坏很可能是维修师傅操作不当导致的,和王师傅拖车没有直接关系。而且新电瓶在保修期内出现问题,商家应该免费维修或者更换,不应该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目前,王师傅还在和卖家进行协商,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他希望卖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不要再让他继续为这件事操心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王师傅这新电瓶在保修期内就出了问题,商家就得免费给他修或者换,还得承担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像那200块维修师傅的饭钱,商家根本就没资格收,这纯属乱收费。 从整个过程来看,很可能是维修师傅操作不当导致的。商家却把责任推给王师傅,说他拖车操作不当,这完全就是无稽之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维修师傅操作失误导致控制器损坏,商家作为维修服务的提供方,就得承担赔偿责任,给王师傅换个新的控制器,而不是一味地把锅甩给消费者。 希望商家能早点认清自己的责任,别再耍这些小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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