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54岁的段某绑着炸药冲进4S店,义无反顾的拉响了导火索,不仅自己死亡,还殃及4名路人严重受伤! 54岁的段某,到底憋着多大的火,揣着多深的怨,才敢把炸药绑在身上,揣着必死的决心冲进那间4S店?没人知道他和店家之间到底掰扯了多少回,是售后扯皮推三阻四,是消费维权处处碰壁,还是真的被逼到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境。可就算天塌下来的委屈,也不该把祸水引到不相干的人身上。 那些被殃及的路人,谁能想到逛个4S店能逛进抢救室?他们可能是刚毕业的年轻人,攥着攒了好几年的积蓄,想选辆代步车打拼未来;可能是拖家带口的中年人,打算换辆宽敞点的车,带着老人孩子出去转转;也可能只是路过歇脚的大爷大妈,闲来无事凑个热闹。好好的日子,就因为别人的一念之差,碎成了满地玻璃碴。他们招谁惹谁了?凭什么要为别人的极端买单? 极端维权从来不是维权,是彻头彻尾的犯罪。法律明明给了无数条说理的路,消协投诉、法院起诉、找市场监管部门讨说法,哪一条都比抱着炸药同归于尽更有尊严。段某用自己的命,换来了几个家庭的支离破碎,这种以命搏命的做法,除了留下一地鸡毛,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店家的过错不会因为这一炸就一笔勾销,无辜者的伤痛却会跟着一辈子。 我们当然可以追问,这段某的维权路到底有多难,是不是真的有部门能给他撑腰,那些被忽视的小纠纷,是不是真的会变成压垮人的最后一根稻草。社会该反思,商家该自省,维权渠道该更畅通。但反思归反思,底线不能破。任何人的诉求,都不能凌驾于他人的生命之上。以伤害无辜为代价的反抗,从来都不值得同情,只会留下更多的悲剧和遗憾。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勇不畏惧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要找就找直接责任人,不应该伤及无辜!
龙珍娥
炸死了自己,定金也不会退,还会被追赔商家损失。。。
傳奇
作恶的人任然逍遥,无辜的人倒了霉!
用户79xxx84
当你让别人无路可走时,你正在走的可能也是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