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丰城,11岁女孩丹丹是留守儿童,邻居兼亲戚魏某多次对她实施猥亵,丹丹告诉爷爷

梅姐说法 2025-12-27 12:53:37

江西丰城,11岁女孩丹丹是留守儿童,邻居兼亲戚魏某多次对她实施猥亵,丹丹告诉爷爷奶奶,他们认为双方是亲戚,隐瞒下了此事。女孩父母得知后,妈妈执意要报警,爸爸觉得丢人阻止妻子,还对妻子实施家暴,整个家几乎分崩离析。两年后,丹丹爸爸终于决定站出来讨公道,可事隔两年,证据都找不到了,然而这时候丹丹突然说出一句话,案件迎来转机。 据大风新闻报道,陈海是1990年生人,家住丰城市某村,出事的是他的女儿丹丹。 丹丹出生于2012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里负担越来越大,陈海就和妻子外出打工,女儿放在老家由父母照顾。 2023年8月,陈海的妻子趁着放暑假回去陪孩子,可一天她带女儿出去玩时,女儿突然对她说身体不舒服,想去检查。 陈海的妻子听女儿说的不对,赶紧询问公婆到底怎么回事,公婆见瞒不下去了,这才说出了实情。 原来,8月的一天晚上,他们有事出去了,11岁的丹丹一个人在家,回家时他们发现丹丹在哭,追问丹丹才知道,刚刚邻居兼亲戚魏某过来,对丹丹实施了猥亵。 而据陈海说,魏某比他大个一两岁,两家人平时走得很近,他没想到魏某竟然会对自己女儿做出这种事。 陈某的妻子得知女儿被欺负了,血气顿时涌上脑门,当即要去找魏某拼命,可是公婆拦着她不让去。 丹丹事后告诉她,说这件事发生后,爷爷奶奶叮嘱她,说和魏某是亲戚,不让她把这件事告诉爸爸妈妈。 陈海和妻子立即带着女儿去做了检查,结果显示丹丹私处有些红肿和充血,没有进一步的侵害。 带着女儿检查完,夫妻俩接到魏某家打来的电话,他们说愿意赔偿医疗费,希望夫妻俩不要报警,也不要声张。 陈海觉得,这件事吃亏的是女儿,如果说出去太丢人,对女儿以名声也不好,决定不报警。 陈海的妻子不同意,认为必须要让坏人得到惩罚,并且,女儿丹丹也希望为自己讨个公道。 陈海的妻子纠结了一星期还是报了警,但是因为陈海和家人都不同意,最终未能立案。 因为这件事,陈海和妻子之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夫妻俩经常吵架,陈海甚至还为此多次家暴妻子,导致妻子精神出现问题,女儿也因为这件事出现抑郁、自残情况。 不久,妻子娘家得知了陈海家暴自己家女儿的事,要求陈海和妻子离婚,陈海为此还受到了刑事处罚,家庭即将分崩离析。 出狱后,陈海做了很长时间的思想斗争,终于意识到妻子是对的,自己的退缩只会再次伤害到妻子和女儿,于是,陈海决定为女儿讨回公道。 但是,此时距离案发已经过去了两年,证据早就找不到了,立案并非易事。 丹丹突然说,被魏某猥亵的未成年女孩有很多, 她并不是唯一一个。 2025年7月29日,丹丹被魏某猥亵一案成功立案。 丹丹的父母配合民警做笔录时才知道,原来魏某不止一次猥亵丹丹,而是多次。 在民警调查过程中,大多数受到魏某迫害的孩子不愿意站出来,但是有个比丹丹大3岁的女孩出来指认了魏某。 据了解,魏某大多数时候,以买零食引诱未成年女孩,然后对她们实施猥亵。 9月5日,魏某被逮捕,11月4日,民警将魏某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而检方又查明,魏某猥亵丹丹,其实早在2021年就开始了。2021年的7到8月间,魏某先后三次在车里对丹丹和另一名未成年女孩实施猥亵。 那么,魏某会受到什么处罚? 魏某以买零食引诱等方式,多次对丹丹等多名未成年女孩实施猥亵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魏某的行为存在诸多从重处罚的情节。 首先,他的侵害对象为多名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魏某将罪恶之手伸向这些无辜的孩子,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和正常成长,这种针对弱势群体的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其次,魏某实施猥亵行为的时间跨度较长,早在2021年7到8月,就先后三次在车里对丹丹和另一名未成年女孩实施猥亵,之后还多次对丹丹进行猥亵,持续的犯罪行为反映出其主观恶性较大。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于猥亵儿童犯罪,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结合魏某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他很可能会在法定量刑幅度内被从重处罚。 由于魏某猥亵多名儿童且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属于有其他恶劣情节,按照刑法规定,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检方仍在审查办理此案。 陈海将案件最新进展告诉了丹丹,丹丹在日记里写,表爸(即魏某)在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经常欺负她,她不敢告诉家人,晚上经常做噩梦,后来学会了割手腕,她想让魏某受到惩罚,她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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