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便案”判了!上海,两17岁少年玩真心话大冒险,为寻求刺激往火锅里小便,

梅姐说法 2025-12-27 10:52:54

“海底捞小便案”判了!上海,两17岁少年玩真心话大冒险,为寻求刺激往火锅里小便,并拍摄视频传播到网上,引发巨大舆论风波。事后该店向其索赔2325万元,最终判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公开赔礼道歉,且监护人赔偿经济损失等费用220万元。 (来源:九派新闻) 今年2月,17岁的唐某和吴某为另外两位远道而来的朋友接风,几人一同游戏、聊天、喝酒,聚会持续到第二天凌晨。 饥肠辘辘的几人来到上海某店包间内用餐,期间没有饮酒,唐某和吴某兴致盎然的围着火锅,玩起了真心话大冒险游戏。 唐某输掉一局后,为寻求刺激,竟一时上头站上餐桌,往沸腾的火锅里小便,吴某看到后不仅不制止,反而拿出手机为他拍摄。 闹剧没有因此结束,随后两人交换角色,吴某如法炮制唐某,唐某拿手机记录下吴某的小便行为,两人在嬉笑间录下了全部过程。 事后,店员进入包间清理,只见碗碟狼藉、桌椅杂乱,当即拍照存证并试图追回他们,然而几人早已离开。 2月27日,吴某突发奇想,将自己拍摄的唐某小便视频发到了朋友圈,经好友提醒,发出的几分钟内吴某紧急删除,但短短时间内该视频早已被多次下载,并传播出去,还被配文“火锅里小便”。 事件在网络上迅速发酵,引发全网震怒,同时让该店名誉遭受重创,在网络上不断的遭受负面评价,多地门店也收到了大量客户的咨询和投诉,客流量呈断崖式下跌,品牌口碑直线下滑。 2月28日,总公司发现舆情后,立刻采取紧急公关,第一时间向四川民警报警,并排查全国门店,为遏制负面舆论继续扩大,该店与相关平台沟通下架涉事视频。 经民警多次调查,于3月6日确定涉事门店位置。 3月7日,该火锅上海公司报了警,民警立即传唤涉事人唐某和吴某进行询问,面对视频录像、消费记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两人承认事实并表示悔意。 翌日,民警认定唐某和吴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并发布警情通报。 3月8日前,为消除负面影响,该火锅公司完成“搬家式清洁消毒”,更换了全部餐具,调整包间服务方式。 3月12日,公司发布事件说明,向消费者诚恳道歉,承诺对2月24日至3月8日期间,将涉事门店用餐顾客的4109单消费全额退还餐费,并按消费金额的十倍给予补偿。 因为此事,该公司客源流失严重,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3月14日,涉事公司起诉了吴某和唐某,并以损害名誉权和财产权为由,要求两人及其监护人公开道歉,并赔偿维权开支、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等共计2325万元。 经审理认为,唐某和吴某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损害了品牌经营企业的财产权与名誉权。 两人及其监护人向火锅公司赔礼道歉,监护人赔偿餐具损耗费与清洗消毒费13万元、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200万元、维权开支7万元等费用总计220万元。 那么,判定唐某和吴某及其监护人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呢? 1、 首先,两人拍摄视频并进行网络传播的行为已构成民事侵权。 民事侵权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行为。 唐某和吴某主动拍摄发布并放任视频传播,均知此行为会损害他方名誉,主观过错明显,客观上使门店餐具污染,经营收入下降,造成财产损失,严重损害企业商誉,完全满足民事侵权构成要件。 法院考虑两位系未成年,在履行赔礼道歉义务时,可对身份信息作适当隐私保护处理。 2、 对于财产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唐某和吴某都是17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独立承担全部经济赔偿的能力,故判决由监护人为其承担赔偿责任。 两位未成年的监护人未尽 教育、管理职责,未阻止未成年人凌晨外出并实施侵权行为,无减轻责任的法定事由,需全额承担 220万元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此事件的判定,远不止于一笔赔偿款的认定,是在明确传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试图以 寻求刺激”为名而破坏公共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同时也警示所有人,尤其是青少年,要敬畏法律、尊重他人,在享受娱乐的同时坚守道德底线。 那么,对于此次事件,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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