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稳定了2个多月的仓管,又离职了,我们也只能再招~考虑到之前经常面试通过后干个1-2天就溜的,这次在和候选人谈录用的时候,特别提前说明:3天是一个考察节点。如果3天内员工自动离职,是没有工资的;但如果3天内是公司觉得你不太合适,工资会照常给... 候选人当时答应的特别痛快,说没问题。结果还是干了2天又提出离职了。当我们说你这种3天内自己提离职的情况,很难给你算工资的时候,候选人全然不记得当初是他自己亲口同意的,改口2天也得给工资,而且要现在马上给!原因是他已经提出离职了,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劳动报酬就应该当场结清!不给我就举报我们! 一看候选人这态度,和部门一商量,还是给了吧!两天也没多少钱,真因为这个被举报了,还真犯不上[捂脸]至于当场结清,肯定来不及走流程。就让部门负责人先微信转给他500块,后边再走报销给部门负责人报! 虽然这事候选人要求的没错,但是抛开这个事,就说咱们提前说好的,你也答应了,然后又出尔反尔,是不是也不太好呢[捂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