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是怎么了?真是笑死人了,平时那帮公知喊“与国际接轨”喊得震天响,这回真要接轨了,怎么全都急眼了? 我就纳闷了,咱们不就是想学学美国老大哥,搞个《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吗? 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向西方学习”? 说真的,这双标嘴脸简直没眼看。以前只要一提到西方的什么政策法规,这帮人就跟打了鸡血似的,恨不得把“先进”“文明”“典范”这些词儿全堆上去,逮着机会就数落咱们这儿不完善那儿有漏洞。嘴里天天念叨着要跟国际接轨,要吸收人家的优秀经验,那架势仿佛不照着西方的路子走,就得落后挨打似的。 结果好了,美国搞《外国代理人登记法》搞了这么多年,把那些拿外国钱、替外国办事、还想在本土兴风作浪的人管得明明白白,这帮公知屁都不敢放一个,甚至还暗戳戳夸人家这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好办法。现在咱们不过是借鉴这个成熟的法子,也搞一部自己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目的就是揪出那些吃里扒外的家伙,守住咱们自己的舆论阵地和国家安全,这帮人立马就跳脚了。 一会儿说这是“限制自由”,一会儿又扯什么“影响交流”,话里话外全是阴阳怪气。合着在他们眼里,接轨不是真接轨,学习也不是真学习,只有符合他们利益、能让他们继续浑水摸鱼的“接轨”,才是他们想要的。说白了,这帮人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他们喊的“与国际接轨”就是个幌子,背地里干的全是挑拨离间、吃里扒外的勾当。 咱们搞这部法律,本来就是光明正大的事儿。参考的是西方已经跑通的成熟制度,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没毛病可挑。那些急眼的公知,说白了就是怕自己的狐狸尾巴被揪出来,怕自己拿外国经费、替外国说话的龌龊事儿暴露在阳光下。 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双标操作,也算是把某些人的虚伪本质暴露得一干二净。真金不怕火炼,行得正坐得端的人,根本不怕这部法律,只有那些心怀鬼胎的家伙,才会急得跳脚。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