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生理期,丈夫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事后,她看着满床的血,脑海里不断地浮现着,自己不停地被丈夫家暴,还经常在她的生理期,强行与她干这种事,她非常愤怒,她做出了一个决定,第二天,她在丈夫的饭里放了老鼠药,毒死了丈夫,她开始了27年的潜逃。 24岁的她成了哥哥娶亲的“换婚筹码”,嫁的丈夫嗜赌又暴力,连生理期都要强行施暴。父母不管、“家丑不可外扬”堵死退路,27年前那满床的血,是她绝望到极点的最后稻草。 她用老鼠药结束了噩梦,也开启了27年的潜逃生涯,可法律从不会缺席。有人说她“以暴制暴”踩了红线,但当年哪有什么人身安全保护令?她的反抗是无助下的孤注一掷。 真正的加害者从来不是走投无路的受害者,而是把女性当商品的换婚陋习,是无人干预的长期家暴。如果当年有完善的求助渠道,她会不会不用走到这一步?你怎么看这场两败俱伤的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