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校园火灾悲剧突显出多个法律和安全责任方面的问题,也反映出部分机构在突发事件中

圆月很安逸 2025-12-09 18:22:07

这起校园火灾悲剧突显出多个法律和安全责任方面的问题,也反映出部分机构在突发事件中存在的不当做法。我的理解如下: 一、关于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506条第一项,因人身损害造成伤亡的免责条款自始无效。换句话说,学校要求家属签订“赔偿协议”时,附带不再追究责任、不诉不访的约定,属于对人身权益的免除条款,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即使家属签了协议,如果涉及疏忽或过失导致的伤亡,学校仍然承担侵权责任。 二、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负有保障学生安全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99条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合理控制宿舍容量,确保学生的住宿安全。事发前已有家长反映和警示,但校方未采取有效措施,仍将35个孩子挤在狭小、条件糟糕的宿舍中,明显构成安全隐患和管理疏失。 三、学校责任与行政监管 调查应严查学校是否存在过失或渎职,是否违反安全法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管理失职、渎职行为。同时,相关部门应透明公开调查进展,确保真相公布,不应以“调查尚在进行中”作为推迟责任追究的借口。 四、家属权益维护 受害家庭应有权依法追究责任,而不能被强迫签订免除责任的协议以“换取赔偿”。司法机关应保护受害者权益,确保法律公正执行。家属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责,获得应有的赔偿和公正处理。 五、社会舆论的作用 公众应关注此类事件,监督学校和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曝光事故真相,也是对类似问题的警示,推动建立更科学合理的校园安全体系。 总结: 学校的行为涉嫌违法,不能用协议来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责任追究应依法进行,保护学生权益和家属的合法权益。此次悲剧也提醒我们,安全管理的薄弱不容忽视,预防重于事后赔偿,确保每一个孩子的生命安全得到真正保障。火灾责任追究 安全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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