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今晚(11月24日晚)报道:“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引用《联合国宪章》,指对法西斯国家动武无须联合国授权,暗指可直接对日本动武,日本外交部回应称,中国发布暗示过时条款仍在生效的信息,与联合国既定决议相悖。” 评几句 日本外务省所谓的“过时条款”说法,完全是罔顾历史事实与国际法理的狡辩。《联合国宪章》第107条作为战后国际秩序的重要基石,至今未被任何修正案废除,其法律效力不容置疑。日本作为二战法西斯轴心国的残余势力,对曾遭受其侵略的亚洲邻国而言,始终存在“敌国条款”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中国使馆此次援引宪章,绝非“暗示”而是明确警示:若日本继续在台海问题上突破红线,国际社会完全有权启动“敌国条款”进行集体制裁。日本当局与其玩文字游戏,不如正视其作为战败国被永久限制军备的国际法义务,毕竟广岛长崎的蘑菇云才过去不到80年,某些势力就急着要篡改历史,真当战胜国的原子弹是吃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