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酒驾肇事逃逸 或将面临终生禁驾 近日,寻甸县公安局发布一则重大警情通报,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通报详细披露了2025年11月12日凌晨发生在寻甸县境内的一起恶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据通报显示,当日凌晨2时15分许,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多名群众紧急报警,称在寻甸大道与环城西路交叉口附近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接警后,县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响应机制,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组织交警大队、辖区派出所及刑侦技术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同时紧急协调120急救中心、消防救援等专业力量驰援,多部门联动展开了一场与时间赛跑的生命救援行动。 经专案组缜密侦查和技术勘验,现已查明:该起事故系31岁的本地居民王某某(男,身份证号:5301291994******)在大量饮酒后,罔顾法律禁令,驾驶一辆牌照为云A·5D***的黑色大众轿车违法上路。据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该车以明显超过限速标志的时速在城区主干道疾驰,最终在寻甸大道中段与一辆正常行驶的雅迪牌电动自行车发生剧烈碰撞。事故现场触目惊心——轿车前部严重变形,安全气囊全部弹出;电动自行车则被撞出十余米远,车辆碎片散落一地。更令人愤慨的是,肇事者王某某在事故发生后非但没有履行法定救助义务,反而趁着夜色弃车逃逸,其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张某某(男,45岁)和李某(女,42岁)全身多处骨折及脏器损伤,其中张某某因颅脑遭受重创,一度出现生命危险。目前,两名伤者正在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全力救治,医疗专家组已制定详细治疗方案。公安机关通过连夜布控,于案发后6小时将藏匿在城郊某出租屋内的王某某成功抓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仍高达9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逃逸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细查中。县公安局表示,将严格依法办理此案,坚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给受害群众一个公正的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