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很纠结的问题。如果先把车挪到安全地方再拍照片,那么现场就会被完全打乱。万一是对方的责任,交警来了后对方就是不承认,又该怎么办呢?
而我看绝大多数交警的建议是,一定要先挪车再拍摄照片。但须知,也确实在有些个别情况下,先挪车并不合适,所以咱今天就解释清楚到底该怎么办? 我们先以案例来说话,如果撞车之后光忙着拍照没有挪车,到底会发生什么事情? 2023年有两辆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了轻微剐蹭事故,车主没有及时挪车,而是站在车道内拍事故现场照片,本意是拍完照片之后再挪车,照片留给交警做个参考。
可谁知道短短30秒后,就有一辆大货车因刹车不及追尾,导致两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交警调查认定,没有及时撤离事故现场是事故升级的主要原因。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在高速公路事故中,人车的安全永远优先于拍照留证,这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的事故现场处置原则。 因此正确的操作顺序确实如交警所说,第一是只要车子能动,人没事,就立刻将车辆挪到应急车道,全员撤到护栏之外。
假如车不能动人受伤了,那就只能双闪加三角警示牌,人先撤到护栏之外,然后再寻找警方帮助。 第二是挪车之后要在安全区域快速拍摄一下证据。第一是全景照,站在车辆前方,后方各拍两张。第二张是细节照,碰撞部位的特写 包括近景和远景以及两辆车受损情况。
至于说证件照 按理说是应该拍的,但对方肯定不会配合,包括我们遇到了也不会愿意配合,就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我们刚才讲的是一般操作流程,可要知道,任何事情都有特殊情况,而一旦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这两种场景就必须先拍照。 第一是对方一看就是酒驾,无证驾驶或者套牌车,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先将对方驾驶员的状态,车辆特征给拍摄下来再挪车报警,且在此过程中要避免对方找机会逃逸。
第二就是争议非常大的情况,比如说对方有没有变道超速之类的,可以先拍两车相对位置加地标标线,如有没有压实线未保持车距之类的。拍好了再挪车,拍摄时间一定要越短越好,尽量拍出全景来,照片在三张之内为宜,这样可尽量节约时间。 我这样说明白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