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论坛有人声称:若中国禁止美加入中国空间站,美有权将其击落。 1998年,当国际空间站的第一个模块“曙光号”,在哈萨克斯坦的拜科努尔航天发射场升空时,它被誉为人类国际合作的一个里程碑。 美国、俄罗斯、欧洲、日本和加拿大等十六个国家携手,在距地球约400公里的轨道上搭建起这座庞大的“太空宫殿”。 当时,美国以所谓的“技术安全风险”和“政治疑虑”为由,将中国坚决地排斥在外,这道紧闭的大门,仿佛一道无形的墙,将两个太空大国隔离开来。 时光流转至2011年,这堵墙被以法律的形式加固,美国国会议员弗兰克·沃尔夫推动的“沃尔夫条款”正式生效,几乎全面禁止了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及与美国政府有关的航天机构与中国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这道由美国自己设立的铁栅,不仅锁上了合作之门,也悄然在美国社会播下了一种复杂的情绪,当曾经的被排斥者凭借自身力量强势崛起时,部分人的心态失去了平衡。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国际空间站已步入暮年,舱体漏气、结构老化的问题频现,超期服役的它预计将在未来数年内退役。 而在地球的另一端,中国自主建造的天宫空间站已经全面建成并稳定运行,宛如一颗崭新的明星闪耀在近地轨道。 也正是在此背景下,美国一些网络论坛上出现了令人瞠目的极端言论:声称如果中国未来禁止美国加入天宫空间站,美国“有权”将其击落。这种论调,初听之下荒诞不经,仿佛科幻小说中的情节,某些角落里滋生的焦虑已到了何等失序的程度。 被国际空间站项目拒之门外,对于当时的中国航天人而言,无疑是一盆冷水,但也成了一剂强效的催化剂。既然通往合作的大门被关闭,那么便自己铸造钥匙,开辟一条全新的道路,这是一条充满挑战的孤独征程,却也是一次义无反顾的自主创新之旅。 从“神舟”系列载人飞船的成功发射,到“天宫一号”、“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的顺利运行,再到“嫦娥”工程实现月球采样返回、“北斗”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建成开通,中国航天一步一个脚印,扎实而坚定地搭建起自己的太空基础设施。 如今,这座完全由中国设计、建造和运营的“太空家园”,以其崭新的技术、稳定的运行和开放的姿态,成为人类太空探索的新支点。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天宫空间站的开放性政策,与早期国际空间站将中国排除在外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中国明确宣布天宫空间站是面向联合国所有会员国的国际合作平台。 已有来自多个国家的科学实验项目入选,将在天宫上开展研究。 这种包容的姿态,体现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承诺。当年设立“沃尔夫条款”的美国,如今却因其自身法律的限制,在申请参与合作时面临尴尬局面。美国科学家们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他国家同行有机会利用天宫这一崭新平台,而自己却可能被排除在外,甚至连研究中国“嫦娥五号”带回的月球样本都受到限制。 从法律角度看,国际社会早已为太空活动制定了基本规则,1967年生效的《外层空间条约》,被誉为“太空宪法”,其明确规定了各国不得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等方式将外层空间据为己有,并应专为和平目的利用外层空间。 任何针对在轨空间站的攻击行为,都是赤裸裸的太空军事化行动,是对这一国际法基石的公然践踏,此外,《联合国宪章》严格限制使用武力,只有在遭受武装攻击时的自卫或获得安理会授权的情况下才被允许。 一个主权国家拒绝他国参与其民用太空合作项目,根本构不成“武装攻击”,所谓“击落权”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脚,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为。 技术层面的风险则更为具体和恐怖,美国确实拥有反卫星(ASAT)能力,其在2008年曾用导弹击毁一枚本国失效的侦察卫星,中国在2007年也进行过类似的试验。 然而,击毁一个位于近地轨道、重达数十吨、结构复杂的空间站,将产生灾难性后果,爆炸会产生数以十万计的高速太空碎片,形成一片密集的碎片云。 不仅天宫空间站会被毁,国际空间站、成千上万的通信、导航、气象、科研卫星,包括美国自身赖以维持经济社会运行和军事优势的卫星网络,都将面临灭顶之灾。 碎片之间的连锁碰撞可能引发所谓的“凯斯勒综合征”,导致近地轨道在相当长时期内无法安全使用,这无异于一场全人类的太空灾难,提出击落言论的人,似乎完全忽视了这种自杀式的技术后果。
美论坛有人声称:若中国禁止美加入中国空间站,美有权将其击落。 1998年,当国
张五笙说历史
2025-09-28 12: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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