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街头一位大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了个正着。交警到场后直接判

兜兜小贝儿爱分 2025-09-14 16:28:14

上海街头一位大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了个正着。交警到场后直接判她全责。结果家属不干了,当场蹦出一句:“以前驾驶员多少都得带点责任吧?”交警一句话怼回去:“要是人人都这么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 视频里看得明明白白:大姐骑着自行车,一边转弯一边往机动车道里扎。对面一辆小轿车开得慢悠悠的,眼看着要撞上,司机一脚刹车停住了,可大姐还是连人带车摔在地上。 交警到场后查监控、看痕迹,结论很清楚——机动车在车道里正常开,车速连30公里都不到,是大姐自己违反交规横穿马路,避让不及才撞上的。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还得走专用通道。大姐这波操作,直接把“安全确认”和“下车推行”全给跳过了,交警判她全责,一点毛病没有。 家属到场后第一反应不是关心大姐伤势,而是揪着交警嚷嚷:“以前驾驶员多少都得带点责任吧?”这话听着耳熟不?生活中多少人抱着这种心态——我是行人/骑车人,就算我违规了,你开车的不就得让着我? 可交警这波回应太解气了:“要是人人都这么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一句话把“弱势群体就该被惯着”的歪理怼得死死的。法律面前,谁违规谁担责,跟开啥车、骑啥车没关系。 评论区直接刷屏了:“判得漂亮!早该这么治了!”“以前总有人闯红灯被撞,还倒打一耙说司机没礼让,现在终于有人较真了!” 还有人翻出旧账:2022年石家庄有个大姐骑电动车闯红灯,从左转待转车缝里钻出来,被正常行驶的车撞了,交警同样判她全责,结果她举着手机拍交警,非要“讨说法”。2020年广西柳州,一位大爷骑自行车闯红灯,撞上小轿车,交警也判他全责。 这些案例放在一起看,规律太明显了。总有人觉得“我是非机动车/行人,我就有理”,可法律不惯着这种“我弱我有理”的逻辑。你违规在先,就得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说真的我特别能理解家属心疼大姐的心情,但心疼归心疼,不能拿法律当儿戏啊!要是每次事故都让“弱势群体”少担责,那以后谁还守交规? 开车的人得天天提心吊胆,生怕撞上突然窜出来的行人或自行车;骑车的人更会肆无忌惮,反正“我弱我有理”,撞了也不怕。 可现实呢?那些因为横穿马路、闯红灯被撞的人,轻的骨折住院,重的丢了性命。家属哭天抢地的时候,怎么不想想——如果当初守点规,这些悲剧能发生吗? 这件事最该被记住的是交警那句“人人都这么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交通规则不是给某类人定的,是给所有人定的。你骑车、走路,不代表你就能随意违规;你开车,也不代表你就得无限让行。 你身边有没有那种“我弱我有理”的人?遇到他们违规,你是选择忍让,还是坚决支持交警判责?评论区聊聊。女子骑车横穿马路被撞,判全责! 家属不服还质疑,交警:都这样 女子骑车横穿马路被撞,判全责! 家属不服还质疑,交警:都这样 如何评价女子骑车横穿马路被撞 家属不服还质疑,交警: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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