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着没事找事。”上海,一女子怀疑丈夫跟自己的闺蜜好上了,就跟自己的异性朋友诉苦。朋友听了之后愤愤不平,说自己有个伙伴精通定位,可以帮助搜集一下闺蜜跟丈夫的证据。女子一听来劲了,花费9000元聘用了这个“能人”。谁知道,跟踪了2个月后一无所获,“能人”准确去拆定位器的时候,正好就被闺蜜给抓到了。这下,女子、好友、能人,三个人都悲催了。 随便在别人车辆、房屋附近安装定位监测系统,这可都是犯法的啊,需要引以为戒。我们来详细关注一下本新闻。(本新闻参考来源:半岛晨报) 如果自己有好闺蜜,尽量还是不要让她跟自己的丈夫有接触的机会。 尤其是像陈女士这种。 陈女士多年来一直有个好闺蜜刘女士,二人关系非常好。 陈女士的丈夫在上海开公司,有一天,刘女士跟陈女士诉苦,说自己被裁员了,没工作了。 这个陈女士心倒是挺好的,直接就说,让刘女士到自己老公的公司里来上班。 就这样,陈女士的老公,也正式将刘女士给招进了公司,并且还给她安排了一份不错的岗位。 然而,没想到自此之后,丈夫跟刘女士走的非常近,两个人的关系,真的是热乎的很。经常一起吃饭、一起下班。 陈女士有一种“引狼入室”的感觉,她甚至感觉:我老公是不是跟她有一腿啊! 带着这样的怀疑,陈女士内心充满着嫉妒,又是吃醋、又是后悔。但是,她又不敢跟丈夫明说。 陈女士也只能跟自己的异性好友丁先生倾诉,不断抱怨这件事,声称:当初就不该让他俩认识! 听到这话,丁先生非常生气,他直接就说:要是他敢对不起你,我就帮你弄他。 同时,丁先生还提出一个建议,就是:跟踪、调查、搜证。 丁先生指出,他有一个小伙伴,专门就从事跟踪事务的,也就是说,可以帮助调查是否有这一方面的证据。 丁先生的小伙伴钱某,就是从事跟踪电子设备这一块的,不仅可以定位、还可以拍摄视频,想要的画面,他都可以弄到手。 这么一说,陈女士感觉:挺靠谱的,可以实施。 于是就花费了9000元,聘用了钱某,让他帮忙跟踪搜证。 之后钱某就悄悄在闺蜜刘女士的车上,安装了跟踪设备。但是,前后跟踪了2个月,并没有拍摄到任何的异常证据。 说不定,陈女士的丈夫跟刘女士,他们确实是清白的,只不过陈女士多心了。 告诉陈女士之后,她也让钱某停止追踪,这件事就这样作罢。 可是,上山容易、下山难。 当钱某却拆设备的时候,东窗事发了,竟然被刘女士抓了个正着。 刘女士立刻就报了警,并且将钱某被扭送到了相关部门。 一审讯,这下好了,丁先生、陈女士,全都被揭发了。 相关部门的判定也下来了! 经过判定,钱某因为涉嫌侵犯个人信息罪被判拘役4个月,处以罚金3000元。陈女士跟丁先生也被另案调查处理。 这不就是没事找事做嘛!这下好了,都被抓了,还惹的一身嫌! 本案释法: 男子擅自购买定位追踪系统安装在他人车辆上,以获取他人的隐私信息。这个行为是否违法呢,会被处以怎样的刑罚? 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以及个人信息安全,已经违反了《民典法》第1034条规定。 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个人的行踪轨迹属于个人信息,肆意跟踪,已经构成了隐私权的侵犯。 行为过分严重,可能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非法窃取他人的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处以罚金。 不管动机是什么,维护婚姻也好,追要债务也好,都不可以使用违法的方式去进行搜证,更加不可以逾越法律的红线。 即便是违法取得的证据,也不可以当作合法的资料来使用,并且适得其反,可能自己还会被惩罚。 正如陈女士,绕了一大圈,耗费了时间、精力、金钱,但是最后非但没有找到丈夫被判自己的证据,还失去了闺蜜之间的友情,连累了自己异性朋友,甚至自己可能还要身陷囹圄。 这可真是得不偿失啊。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不妨评论区里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