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被我撕碎扔河里了!”男子借给好友30万,对方妻子当面撕毁借条,法院判决亮了

笔尖下说法 2026-02-21 17:46:09

“借条被我撕碎扔河里了!”男子借给好友30万,对方妻子当面撕毁借条,法院判决亮了 南京的张先生和李先生是多年的好友。去年,李先生生意周转不开,开口向张先生借30万救急。张先生想着朋友一场,二话不说取了30万现金借给他,李先生当场写了借条,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 到了约定还款的日子,李先生却迟迟没有动静。张先生打电话过去,对方总是推脱“再等等”“手头紧”。张先生心想多年的朋友,也不好意思逼太紧。 又过了几个月,张先生实在等不下去了,亲自上门去李先生家要债。 开门的不是李先生,而是他妻子。一听是来要钱的,李妻脸上堆满笑:“哎呀,欠你们钱这么久了,真是不好意思。今天正好家里有钱,我这就还你。不过我得先看看借条,确认一下金额。” 张先生没多想,从包里掏出借条递了过去。 谁也没想到,李妻接过借条,看都没看,双手一用力——“刺啦”一声,借条被撕成了两半。张先生还没反应过来,她又连着撕了几下,转身冲到门口,把碎纸片扔进了门前的河里! 张先生追出去的时候,河面上只剩下星星点点的纸屑,顺着水流飘远了。 李妻转过身,拍拍手,脸上堆着的笑变成了冷笑:“借条没了,你拿什么证明我老公欠你钱?告去啊!” 张先生站在原地,气得浑身发抖。30万,是他多年的积蓄,是看在朋友情分上借出去的,换来的竟然是这种结果。 张先生没有忍气吞声,一纸诉状把李先生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李妻以为撕了借条就万事大吉,振振有词地说:“借条都撕了,说明钱还了呗,不然他怎么会把借条给我们?” 但她低估了法律的严谨,也低估了张先生的准备。 张先生向法庭提交了银行取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还有现场录音。聊天记录里,李先生多次承认欠钱,说过“再宽限几天”“最近周转不开”之类的话。录音则录下了李妻“借条没了,你拿什么证明”这句话。 更重要的是,法庭上传唤李先生到庭时,他对张先生提出的借贷事实全程沉默,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提出任何反证。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借条被撕毁,但张先生提供的银行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而李先生面对指控全程沉默,在法律上构成“默示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偿还张先生借款30万元及相应利息。 李妻听到判决结果后,当场瘫坐在椅子上。她以为撕了借条就能赖掉30万,没想到法律根本不认这一套。 从法律角度说,借条只是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之一,不是唯一证据。借贷关系的核心是“钱有没有实际借出去”,而不是“有没有一张纸”。如果有其他证据能证明钱确实给了,借贷关系就依然存在。 李妻撕借条的行为,往小了说是想赖账,往大了说涉嫌恶意毁损证据。根据法律规定,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可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这件事最让人心寒的不是30万块钱,而是人心。李先生夫妻俩借钱的时候是“好兄弟”,要钱的时候就成了“借条撕了你能怎样”。他们把张先生的信任当成了软柿子,以为毁掉借条就能毁掉债务。 但他们忘了,法律从来不是只看一张纸。那些以为销毁凭证就能逃避责任的人,终究低估了证据链的力量,也丢了最基本的人品。法院的判决守住了公平,也给所有忘恩负义的人提了醒:欠的债,早晚要还。 最后问问大家:你遇到过借钱不还的人吗?如果你是张先生,借条被撕了会怎么办?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来源:综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广电等报道)

0 阅读:21
笔尖下说法

笔尖下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