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约我去酒店喝酒,不就是默认同意了吗?重庆女子遭侵犯后报警,男子喊冤:她这是在耍

笔尖下说法 2026-02-21 11:46:07

她约我去酒店喝酒,不就是默认同意了吗?重庆女子遭侵犯后报警,男子喊冤:她这是在耍酒疯! 重庆女子小张最近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也给大家提了个醒。 事情是这样的,小张平时性格开朗,喜欢交朋友,也好喝两口。前段时间在酒吧认识了一个挺能聊的男网友,俩人喝到凌晨,加了微信,然后就各回各家了。本来也没什么,结果没过几天,小张的丈夫不知道从哪听说她跟别的男人喝酒,两口子大吵一架。小张心里憋屈得不行,想找人倾诉,翻来翻去,又想起了那个能喝能聊的男网友。 俩人一聊,对方倒也爽快,说要不出来喝点?小张想了想,去外面酒吧人多眼杂,干脆提议:找个酒店开个房间吧,安安静静喝点酒聊聊天。男子二话没说就答应了。 当晚,俩人在酒店房间里推杯换盏,越喝越尽兴。小张正借着酒劲吐槽家里的烦心事呢,突然感觉背后一紧——男子从后面一把抱住了她,紧接着就把她往床上推。小张当时就懵了,酒醒了一大半,拼命挣扎喊叫:你干嘛!不行!好在男子酒喝得也不少,动作没那么利索,小张连踢带踹,终于挣脱开,夺门而出。 跑到走廊里,小张心还在怦怦跳,直接冲到前台报了警。 警察很快赶到,把男子带走了。结果您猜怎么着?男子到了派出所一脸无辜,振振有词:警官,我冤枉啊!她大半夜主动约我去酒店开房喝酒,这不明摆着是暗示吗?我以为她就是不好意思直说,这不就顺水推舟了嘛!现在她又说不同意,这不耍酒疯吗? 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但法律不这么看。 办案人员一句话就给这事定了性:只要女方说不,那就是不同意!不管你们之前喝了多少酒,也不管是在酒店还是在哪儿,只要她明确拒绝、奋力反抗,你再强行来,那就是违法!这就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强奸罪,核心就四个字:违背意志。 最后,男子因涉嫌强奸未遂被依法刑事拘留,等着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说实话,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评论区吵翻了天。 有人说:这男的活该,精虫上脑就该进去清醒清醒!也有人说:这女的也是心大,跟一个不熟的男的去酒店喝酒,这不等于羊入虎口吗? 要我说,男子的行为肯定没得洗,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但小张的做法也确实让人捏把汗——约一个只见过一次面的男人去酒店房间喝酒,这本身就是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 您对这事儿怎么看?是男子的错更大,还是女子的行为太随意?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0 阅读:2
笔尖下说法

笔尖下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