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一男子发现妻子跟她的上司,一直以来都保持着不大正当的关系,这份地下情竟

芹姐说法 2026-02-18 05:57:59

上海浦东,一男子发现妻子跟她的上司,一直以来都保持着不大正当的关系,这份地下情竟然长达5年。男子实在难以忍受这等耻辱,就准备跟妻子离婚。离婚之后,男子越想越气,还是不肯罢休,就把妻子跟上司的点点滴滴,包括不雅视频、暧昧聊天记录,全都打印成传单,拿到他俩公司门口去发放。这下,前妻的上司被公司开除,上司一气之下把男子给告了。 本新闻参考来源:山东商报速豹新闻报道。 事发于上海浦东,事件的起因,就因为男子妻子的外心导致。 当事人李先生跟妻子结婚多年,本来也是安稳度日,但是没想到妻子在上班的时候,还是跟自己的上司好上了。 发现这个惊天秘密,还是在偶然之间。李先生帮妻子拿手机,突然弹出来一条信息,李先生就看到妻子上司张某发来了一条暧昧消息。 出于好奇,李先生不断翻看上面的聊天记录,没想到,上面的内容更加精彩。看完之后,李先生浑身寒凉——这俩人竟然有不正当的关系,而且还维系了5年之久! 并且,妻子跟上司的聊天记录,简直不堪入目,非常的私密,而且还互相发送了很多的不雅照片。 当时李先生并没有当场发怒,只是悄悄的把聊天记录给截图保存下来,并且还把两个人的暧昧不雅的照片,也保存了下来。 之后,李先生才拿着铁证跟妻子对质。面对这些证据,妻子也没有辩解,只是恳求丈夫的原谅。 但是面对5年的欺骗还有背叛,早就耗尽了他的信任、感情、还有耐心,他立刻就提出了离婚。 李先生跟妻子的离婚手续办理的很干脆,也没有对财产多做纠缠,他只想要尽快摆脱这份肮脏的情感,脱离跟妻子的关系,重新开始生活。 然而,李先生离婚后,一直无法走出这份阴影,一直想到妻子跟上司滚床单一些情节。 想到这里,李先生的气愤,这个时候才算达到了高峰,他怒火中烧,想要报复这两个人,更加想要报复上司张某。 毕竟这个张某就是始作俑者,是他让自己的家庭破裂。 李先生把之前保存的证据,包括暧昧聊天记录,以及不雅的照片,全都去打印了出来,然后就到张某单位的外面贴传单,让大家都看看张某的行为。 很快,这件事,全公司上下都知道了,公司里人人议论纷纷。 公司上层也知道了这件事,立刻就把张某给辞退了。张某是又急又气,他认为自己虽然有错,但是李先生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他的隐私权和名誉,就把李先生给告了,要求他道歉,并且赔偿10万元的损失费。 相关部门是怎么判定的呢? 经过审理之后,工作人员认为,主张道歉跟赔偿,需要满足“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并且“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的条件。 但是张某违背了公序良俗在先,跟人家妻子保持不正当的关系,本身就存在严重过错。 李先生的报复行为确实侵犯了张某的隐私跟名誉,但是出发点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观恶行较小。 最后判定,李先生不需要赔偿精神损害费,也不需要公开道歉。驳回张某的全部诉求。 本案释法: 男子破坏他人的婚姻关系,女子丈夫为了报复,将二人的私密聊天打印出来张贴,男子认为女子丈夫侵犯了自己隐私,想要对方赔偿精神损害费,他的诉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呢?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费。 但是,如果精神损害本质是由于个人过错行为引发,并且本身也违背公序良俗在先,破坏他人家庭,这是引发后续事情的根源。如果存在前因后果,所谓的精神损害,并不是他人单方面的侵权导致。 这样的情况,则可能无法得到索赔,只能自承后果。 案件虽然如此告破,还是需要提醒一点的是,不管自己遭受怎样背叛的行为,不可以使用违法的方式去报复。 应该使用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否则,不仅无法自渡,甚至还可能让自己陷入发来的麻烦,最后得不偿失。 这个案子,没有赢家,张某丢了工作,妻子毁了名声,李先生也触碰了法律的边缘,最后,都耗费了时间、精力和情感。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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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89

用户10xxx89

24
2026-02-18 11:45

支持 就应该这么做 不能自己全部担着 因为你是受害者

用户10xxx87

用户10xxx87

13
2026-02-18 12:13

终于有正常的判决了

人生初见

人生初见

10
2026-02-18 12:41

为什么只开除男的?

年年有余 回复 02-18 15:37
你觉得女的还有脸做下去?

用户81xxx56

用户81xxx56

8
2026-02-18 10:07

这好事 约两人出来聊聊 这拿手里能吃一辈子

第一缕阳光

第一缕阳光

7
2026-02-18 09:33

可以公开道歉啊,全网发一个月

用户10xxx15

用户10xxx15

7
2026-02-18 13:45

支持法官的正义判决[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8xxx03

用户18xxx03

5
2026-02-18 15:33

我那个八年,偷情八年,

一步之遥

一步之遥

4
2026-02-18 14:47

哪个法院这么正?表扬!

晨风之影

晨风之影

4
2026-02-18 17:47

五年算什么,我老婆从08年到现在都和情人在外租房子住,她可以上午开车去和他过情人节,下午回家找我要1314的红包。

年年有余

年年有余

3
2026-02-18 15:37

这才是正直的法官,就应该维护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用户15xxx23

用户15xxx23

3
2026-02-18 18:42

渣男

笨小孩

笨小孩

3
2026-02-18 14:45

女的应该浸猪笼,男的五马分尸

豆豆爸

豆豆爸

3
2026-02-18 14:50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关心到浦东这么具体的家务事,真不容易。

网络沙盒

网络沙盒

3
2026-02-18 17:58

三者通赢,女的收了面子,上司得了里子,男主去了心病。

用户16xxx07

用户16xxx07

3
2026-02-18 17:56

隐私不应当是正常的个人信息吗?违法犯罪道德败坏可不是隐私能覆盖的!

用户10xxx27

用户10xxx27

3
2026-02-18 14:43

有个困惑 法律定义的私密 包括的内容,范围,和定义是什么 刑法犯罪有情节公布 背德违俗无情节公布,是怎么认定的 公布只是犯罪情节的公布 希望专家把隐私和私密解释能普及一下

用户10xxx02

用户10xxx02

2
2026-02-18 15:38

这样的法官才真的体现有法必依的法理原则,支持!

大漠孤烟

大漠孤烟

2026-02-18 21:29

好法官[点赞][点赞][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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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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