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青海“土皇帝”马步芳偷偷在亲侄女喝的水里下了药,扒光她的衣服后,迫不及待的就扑了上去。不曾想,就是这个18岁的女孩,让他客死异乡,一辈子都回不了故土。 这女孩叫马月兰,说起来,马步芳是她亲叔叔 。那时候马步芳早就夹着尾巴逃到了沙特,可人跑了,那股子土皇帝的做派一点儿没丢。他在那边置办了大宅子,雇了佣人,还想着法儿弄了个“驻沙特大使”的虚名挂着,照样呼来喝去 。马月兰为啥会去沙特?说起来心酸,她爹那会儿刚死,家里头没了顶梁柱,日子过得紧紧巴巴。马步芳瞅准这个空子,拍电报过去,满嘴好话,说什么“亲叔叔照顾亲侄女”,给她找个好归宿。马月兰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哪能想到亲叔叔能坏到那个地步?就这么揣着点儿念想,飞到了那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 哪知道这一去,简直是羊入虎口。刚到那会儿,马步芳还装装样子,没过几天就原形毕露,把人关起来,护照也没收了 。那天晚上,他让佣人端了杯牛奶过来,马月兰还当是叔叔的“关心”,接过来喝了。没一会儿人就迷糊了,浑身发软倒下去。等再醒过来,那种屈辱和恐惧,怕是这辈子都忘不掉 。可马月兰这姑娘,骨子里头硬得很。她知道硬碰硬只有死路一条,干脆把眼泪一擦,变了张脸,开始刻意讨好马步芳,端茶倒水,表现得特别“顺从”。马步芳还真以为把这小姑娘驯服了,慢慢就松了警惕 。 马月兰就借着出门参加聚会的机会,偷偷把求救的纸条塞给了一个好心的华侨商人。这事儿一捅出来,在当地的华人圈子里炸了锅。马步芳暴跳如雷,带着人就去砸门抢人,结果马月兰站在窗户那儿对着大街喊,把周围的沙特老百姓和警察都招来了,把自己受的罪一股脑全抖搂出来 。这一下,脸可真是丢到国外去了。报纸上一登,台湾那边也扛不住舆论的压力,只好把他的职务给撸了 。马步芳到死都赖在沙特,不敢回台湾,更不敢回大陆,七五年死在那儿,埋在那儿,真就应了那句话:回不去了 。 很多人讲这个故事,都说这是“善恶到头终有报”,是马月兰报了仇。这当然没错,可咱换个角度想,这事儿里头透着多大的讽刺和悲凉?马步芳这一辈子,把“权力”俩字玩儿得透透的。在他的世界里,有权就等于有了一切,能霸占民女,能草菅人命,甚至能把血脉亲情都当成自己的私产。他觉得只要手里攥着钱,跑到天边儿还能接着当土皇帝,所以对亲侄女下手的时候,心里头那点儿伦理道德的坎儿,怕是连拦一下都没拦住。他把别人都当成了手里的玩意儿,觉得女人嘛,尤其是没了爹、得靠他活命的侄女,那不就是案板上的肉? 可他千算万算,唯独算漏了一样,人心不是玩意儿。你把它踩到泥里,它要么烂掉,要么就憋着一股劲,从泥里开出朵带刺的花来。马月兰这姑娘,最狠的一招不是逃跑,不是喊冤,是她那股子能忍能装的劲儿。她才十八岁啊,受了那样的糟蹋,还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天天对着那个毁了她的禽兽演戏,一口一个“叔叔”叫得亲热。这得是多强的恨才能撑起来的冷静?这本身就是对马步芳那种“绝对权力”最响亮的耳光。你以为把人关起来,没收护照,就万事大吉了?你关得住人的身子,关不住人心里的那团火。 再往深了想,马步芳最后落得那个下场,与其说是被马月兰“搞”死的,不如说是被他自己脑子里头那套腐烂发臭的逻辑给害死的。他这辈子信奉的就是强权和掠夺,以为到了哪儿这规矩都管用。可他忘了,这世界上有些东西是钱买不来、权抢不走的。他以为把侄女按在床上就是“征服”了,结果人家小姑娘用一招“卧薪尝胆”,就把他钉在了耻辱柱上,让他真真正正成了个有家不能回、死了都没脸埋进祖坟的孤魂野鬼。 这个故事里,马月兰的胜利,不只是她个人的胜利,更是那种在极端黑暗里都不肯熄灭的人性光辉,对那种腐朽透顶的旧势力的一次漂亮反击。马步芳一辈子没弄明白,他欺负的、压榨的、不当作人看的,都是活生生的人。人急了,是会拼命的;人恨极了,是会让你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的。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