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痛心!”2026年2月15日14时30分许,江苏连云港东海县石榴街道东安村村民个人燃放烟花不当,导致附近一烟花爆竹经营部爆燃。 虽然当地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处置,但还是有8人因此死亡,2人轻微灼伤! 8个人背后可能就是8个家庭!大过年本该是一家人开开心心团圆的日子,却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少人表示痛心! 还有不少人表示,烟花爆竹是危险品!安全不是儿戏!禁止燃放烟花还是对的! 确实!燃放爆竹可以烘托喜庆氛围,但是如果选错地方或者未安全规范燃放稍有不慎,可能成为伤人利器!必须注意安全! 像本案这样,涉事村民因为个人操作不当,在燃放烟花过程中,导致火灾事故,且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不仅是害人,还是害己!已然构成失火罪! 而根据《刑法》第115条规定,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这位涉事的村民最高将面临7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不仅如此除了刑事责任,这位涉事的村民还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而光一个人的死亡赔偿金就高达上百万元,需要赔偿的数额可想而知!倾家荡产怕也难以承担! 据悉,目前相关责任已经被警方控制、具体原因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正在进行中。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