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谁死谁有理!浙江宁坡,24岁男子去某小区找女友,将车停在小区后,进入18楼顶楼天台,随手捡起晾衣绳,系在一根管子上,另一端系在自己腰部,翻过防护墙顺管道往下爬,万万想不到绳子断了,男子从高空坠亡。事后,男子父母,以小区物业未尽安全注意义务,起诉到法院索赔54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我儿子是为了找她才死的,难道就该白死吗!”陈某某的母亲在法庭上哭的撕心裂肺,她根本无法接受自己年仅24岁的儿子,已经不在的事实。 事情还要从2025年4月12日说起。当天陈某某开车去找女友,到达小区后,他没按门铃、没打电话,而是直接上了18楼天台。 之后,捡起一根晾衣用的尼龙绳,一端绑在管道上,另一端系在自己腰上,翻过防护墙,想顺着外墙爬下去。 可绳子根本撑不住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刚下去一点就断了。结果,陈某某从高空坠落,当场没了呼吸。 父母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儿子不是去干坏事,只是想找女朋友,怎么就成了“自甘风险”?他们觉得物业有责任:天台门没锁、绳子没人管、墙上警示也不够醒目。 于是起诉物业,索赔54万。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全部诉求。理由很明确:陈某某是成年人,完全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天台门常开是为了消防逃生,防护墙高度符合标准,墙上贴着“禁止攀爬”的黄标,晾衣绳也是居民日常所需。物业没有义务预见到有人会拿它当登山装备。 这一结果看似冷硬,实则公正公平。试想一下,如果今天有人用晾衣绳爬楼摔死了,明天就要求所有小区拆掉晾衣架、焊死天台门,那正常的生活还怎么过? 说白了,规则是用来保障大多数人的安全,而不是为极个别冒险行为兜底。否则,谁都可以拿“我不知道危险”当借口,把责任甩给别人。 但令人不解的是,一个智力健全的成年人,会选择这么极端的方式?是为了制造惊喜?还是沟通出了问题?这个答案我们再也无从得知。 但不管动机为何,陈某某这种行为的危险性是毋庸置疑的。这起悲剧最让人警醒的,不是物业有没有错,而是成年人为什么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法院的判决看似无情,实则守住了一条底线: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社会就会陷入“谁闹谁有理、谁死谁占理”的怪圈。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法律 案件 信息来源: 深圳新闻网 文|墨海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