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明抢”不成,直接将中企告到司法部,决定强制执行 就在2月10日,美国司法部宣布,禁止中国企业“随锐集团”拥有或控制美国企业“丘比特系统”的股权和资产,并要求随锐集团全部撤资,同已有股权和资产实施剥离。 美国司法部强制随锐集团剥离丘比特系统股权资产的操作,本质就是包装在法律外衣下的公开掠夺,从头到尾都没按商业规则出牌。2020年随锐集团通过香港子公司完成对丘比特系统的全资收购,这笔交易当时完全符合市场规则和美国相关法律要求,是正常的商业布局。 随锐看中的是丘比特在显示墙处理器领域40年的技术积累,其产品能支持多达156个4K信号输入、1500+IP流管理,广泛应用于美国军队指挥中心、政府监控中心等关键场景,收购后能补全随锐在高端视听技术上的短板,快速切入美国垂直市场。 但美国方面直到2024年3月才通过CFIUS注意到这笔已完成四年的交易,随后突然启动审查。所谓的审查根本没有客观标准,CFIUS仅凭丘比特产品进入政府和军事相关场景,就认定存在“安全风险”,声称可能导致敏感数据泄露或关键系统被禁用。 这种指控没有任何实质证据支撑,纯粹是主观臆断。更不合理的是,CFIUS在审查过程中,表面上允许双方补交材料、协商风险缓解方案,实则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寻求共赢,所有协商都只是走过场。 2025年7月,美国总统依据CFIUS的片面结论发布行政命令,要求随锐在120天内完全撤资,还禁止其接触丘比特的源代码和技术资料。 随锐两次申请延期并配合提交相关材料,CFIUS虽同意将期限延长至2026年2月,但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合规标准,反而在最后期限一过,就立刻让司法部提起诉讼。这种操作完全是设下圈套,先以延期为诱饵逼迫企业配合,最后再以“未达标”为由强制执行,本质就是不想给中企任何合理处置的空间。 美国之所以盯上这笔交易,核心是看中丘比特的技术价值和市场地位。丘比特的显示墙处理器在关键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深度,是美国企业短期内难以替代的,其先进的信号处理技术和稳定的系统性能,直接关系到美国部分核心场景的运行效率。美国担心中国企业通过收购掌握相关技术,进而在高端硬件领域形成竞争力,威胁到美国的技术霸权,所以才不惜动用行政和司法力量强行干预。 更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此次动用的《国防生产法》本是冷战时期为保障国防生产设立的法律,如今却被滥用于商业收购领域,把正常的市场行为政治化。这种“规则武器化”的操作已经成为美国遏制中国科技发展的常用手段,通过扩大CFIUS的审查权限,将医疗、能源、通信等27个领域都纳入严格管控,只要中企收购的美国企业涉及一点核心技术或关键应用场景,就会被贴上“国家安全”的标签。 美国口口声声说外国投资对其经济至关重要,但实际行动却完全背离这一原则。随锐的收购给丘比特带来了资金支持,本有助于其技术升级和市场拓展,是双赢的商业行为。 但美国无视这些实际效益,强行要求剥离资产,不仅让中企的合法投资面临巨大损失,也让其他国家的企业看清了美国市场的虚伪性,所谓的“市场自由”只存在于符合美国利益的前提下,一旦触及美国的技术垄断和霸权诉求,就会被随意打压。 这种行为背后是美国对中国科技进步的深度焦虑。近年来中国企业在高端制造、通信技术等领域的发展速度超出预期,美国担心自身技术优势被削弱,于是采取各种非常规手段进行遏制。从之前的TikTok强制剥离事件,到如今的随锐撤资案,美国的操作逻辑高度一致:先找一个莫须有的“安全理由”,再动用国家力量强行干预,最终目的都是阻止中国企业获得核心技术和市场资源。 美国的这种做法不仅破坏了国际投资规则,也扰乱了全球供应链的稳定。丘比特的产品在全球多个关键基础设施项目中都有应用,强行剥离中企股权可能导致其技术研发和市场运营中断,进而影响相关项目的正常推进。同时,这种单边主义行为会引发连锁反应,让各国企业在进行跨国投资时心存顾虑,担心遭遇同样的不公平待遇,最终损害的是全球经济的发展活力。 更讽刺的是,美国声称要保护“国家安全”,但实际上其行为才是在制造安全风险。通过司法手段强行拆分合法的商业合作,违背了契约精神和市场规律,不仅会让美国企业失去中国资本的支持,也会让其他国家对美国的技术合作产生警惕。长期来看,这种闭关锁国式的打压无法阻止中国科技进步的步伐,反而会倒逼中国企业加快自主创新,减少对国外技术的依赖。 美国司法部的此次强制执行,本质上就是一次有预谋的技术掠夺和政治打压。它无视正常的商业规则和国际惯例,将法律工具异化为遏制竞争对手的武器,充分暴露了美国在科技领域的霸权思维和双重标准。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中企的合法权益,也给全球投资环境蒙上了阴影,最终只会让美国自食其果,失去在全球市场的公信力和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