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太深了!江苏南通,一夫妻为筹集资金,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了100万元,还了

春诗明明 2025-09-19 13:52:16

套路太深了!江苏南通,一夫妻为筹集资金,将房产抵押给典当行,借了100万元,还了4年共计159万,谁知竟被典当行告知需继续还款百万,夫妻俩不愿意,典当行就将其告上法院,一审判决需要继续还,夫妻俩不服提出上诉,而二审这样判了! 据9月17日的报道,早在2013年南通制造业环境并不轻松,孙某和钱某夫妻俩辛苦经营着一家小工厂,结果赶上订单骤减,原材料涨价,工人工资眼看着都要发不出来了。他们跑过银行,可惜审批流程慢、手续多,根本等不及。工厂一旦停摆,损失的不只是机器,还有几十个工人的生计,眼看着时间一天天过去,夫妻俩只能退而求其次,把希望寄托在一家典当行身上。 典当行的合同看起来简单:以房产抵押,借款100万元,可合同细节却暗藏玄机利率年化36%,一旦逾期还不上,就要支付日息千分之五,换算成年利率高达180%。在当时夫妻俩根本没有心思仔细推敲这些数字,只想着先拿到钱,救工厂于危难。 合同写着借款100万,但钱打到卡上的时候,夫妻俩傻眼了。对方直接扣掉了2.5万元,说是“综合费”,实际到账只有97.5万。可此时工厂正等着救命钱,孙某和钱某也顾不上多问,咬咬牙认了。此后的四年里,他们几乎拼命工作,白天跑订单,晚上算账,攒下的钱一分不剩,全都打给典当行。 四年下来,他们已经还了159万元!按常理推算,这笔钱已经足以覆盖本金和合理利息,可典当行却翻出合同,冷冷告知:因为你们中途有过逾期,房子已经形成“绝当”,之前还的大部分只是利息,现在本金和违约金还没还清,还欠100万。听到这话,夫妻俩彻底傻了眼。四年的血汗钱,难道就这样打了水漂? 面对典当行的起诉,夫妻俩原本还抱着一丝侥幸,毕竟他们已经还了159万。可一审判决结果,却让他们心灰意冷,一审法院认为,夫妻俩确实存在违约行为,合同里明明写着利率和违约条款,于是判决孙某和钱某继续支付98.2万元当金和相关费用。 这意味着即使已经还了159万,他们仍然要再掏出近百万!那段时间夫妻俩几乎天天失眠。房子可能保不住,一辈子辛苦打拼也可能毁在这笔债务上,他们甚至一度想要放弃,但想到这几年拼命付出的心血,还是决定上诉。 2024年9月,江苏南通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官首先指出一个关键点:典当行在放款时,预先扣除了2.5万元费用,导致夫妻俩实际拿到的只有97.5万元,这种操作违反了《民法典》第670条的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利息必须按实际到账金额计算。 接着法院又对利率问题进行了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年利率不得超过24%,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那么夫妻俩四年应付的合法利息是多少呢?经过计算大约是57.6万元,加上本金97.5万元,总额不过155万左右。而夫妻俩已经还了159万元,显然足以覆盖全部本金和利息。 最终法院当庭宣布: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典当行的全部诉求,听到这一结果,孙某和钱某激动得几乎落泪。四年辛苦没有白费,法律终于给他们撑腰。 为什么一审和二审的结果差别如此之大?关键就在于对合同条款的认定和法律条文的适用,虽然合同写着借款金额100万,但因为典当行预先扣掉了2.5万元费用,夫妻俩实际拿到的钱只有97.5万。根据《民法典》规定,利息必须按照实际到手的金额计算。 而根据法律规定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受法院保护。36%的约定显然超标,而180%的违约金更是远远超出了合理范围。合同虽是双方自愿签订,但一方设置显失公平的条款,本质上违背了法律保护弱势方的立场。法院在判决时,不会支持这种“霸王条款”。 案件的结果公布后,很快在网络上引发讨论。很多网友感叹:幸好夫妻俩坚持上诉,否则159万真的就白白打了水漂。不少人直言“这哪是典当,分明就是换了马甲的高利贷。”还有人说“法律终于给普通人撑腰了,这样的判决太解气。” 媒体则指出这个案例揭示了典当行业的一些“潜规则”,先扣费用,实际到账金额缩水;利率看似合理,实则远超法律上限;一旦逾期就用“绝当”条款加重借款人负担。 长期以来这些问题让不少借款人吃了哑巴亏,庭审最后法官特别强调了一点:典当行的本质,是帮助人渡过短期难关,而不是靠隐性费用和畸高利率来攫取暴利。 如果典当行业背离了“普惠”的初心,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同时这个案子也给广大普通人提了个醒,在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核对利率和费用条款;对“预先扣息”“高额违约金”等做法要保持警惕;遇到不公,不要慌乱,法律会保护合理的权益。 幸好此案最终的结果,让人看到法律的公正和力量,有人说这起案件是孙某和钱某的胜利,也是所有普通借款人的胜利。因为它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无论你面对的是多大的机构,哪怕合同上写得天衣无缝,只要条款违反法律和公平原则,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2025-9-17

0 阅读:0
春诗明明

春诗明明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