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两女孩趁着暑假期间想要挣外快,于是就在网上认识了一男子,男子随即介绍两人卖

大彬叔叔 2026-01-29 11:48:04

天津,两女孩趁着暑假期间想要挣外快,于是就在网上认识了一男子,男子随即介绍两人卖Y,整个暑假期间,俩女孩挣了几万块钱后便不想再干了,可是此时两人又双双怀了孕去医院,医生得知两人境遇后便报了警,结果男子却被判刑了。 事情是这样的,23年暑假的时候,女孩肖某便在网上认识了男子孙某和张某,因为肖某本身想要挣外快,加上孙某和张某两人不断的游说,肖某便同意带上自己的好朋友曹某一起卖Y。 而孙某和张某则负担起了拉客户的工作,双方约定好了四六分成,几个人的合作一直从9月到11月,孙某和张某租了民宿后,就去寻找客源,找到合适的客源之后,就让客户到民宿与肖某和曹某发生关系。 而这段时间也是几个人合作最疯狂的时间,客户多的时候,每个人每天要接待四五名顾客,即便是客户少的时候,也能一天接待至少一名顾客。 短短的两个多月,曹某表示自己挣了快三万块钱了,而肖某的情况则和自己差不多,不过不久之后,曹某和肖某都发现自己怀了孕。 自从怀孕后,两人也结束了和孙某和张某的合作,而是去医院打算做手术,结果两人卖 Y的事情就被医生知道了,随后医生选择了报警,由此牵出了孙某和张某。 然而,孙某和张某自从和女孩曹某、肖某结束合作关系后,也一直没闲着,因为女孩信某欠了孙某一些钱,于是,在孙某的游说下,信某便干起了这个不法勾当以此来给孙某还钱,至案发时,信某一共给顾客服务了三次,收取了2100元,这笔钱也全都被孙某给拿走了。 然而,归案后,孙某矢口否认是自己提议干这个事情的,而是在网上认识了肖某后谈的合作,她也同意了,于是就有了后续的合作。 而张某则表示,二人都是在网上联系客户,自己主要联系客户,孙某主要联系这些女的,赚来的钱其跟着孙某一起花,也不分谁多谁少。 而女孩肖某、曹某和信某则以证人的身份出现,肖某、曹某则大约从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以及每次大约收费情况进行了说明,因为服务的客户实在是太多,两人也记不清楚到底服务过多少人了,只能记得赚了近3万块钱。 显然,虽然本案中有两名男子孙某和张某,但是还有女孩肖某、曹某和信某以及其他不少的男性顾客,但是,虽然涉及不少人,但是法律责任却各不相同。 对于孙某和张某而言,两人都是介绍行为,但是,因为房子是孙某租的,所以,孙某还涉及一个容留的问题,不过,无论是介绍还是容留,都体现在一个罪名中,即介绍、容留卖 Y罪。 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犯本罪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为归案后,两人都表示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据此,法院最终判处了孙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张某有期徒刑2年。 而对于女孩肖某、曹某和信某以及其他的男性顾客而言,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情形,因此,这些人则面临最高15日行政拘留以及最高5000元罚款的处罚,就是说,肖某、曹某虽然每个人赚了3万元,这些钱不仅要被没收,自己还要承担5000元罚款,更无语的是,医疗费也是要自己来承担。 当然,从时间经历来看,肖某、曹某主要服务期间在23年9月到11月之间,也就是说,违法行为自发生之日起6个月没有被发现的,就不再被处罚。 而本案案发时间是在24年3月11日,因此,在23年9月11日之前从事的违法行为,就是那些男顾客有机会不会被处罚,而11日之后的,都是要被处罚的。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注:本案来源于裁判文书网,案件稍做改编,非发生在当前,仅做普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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