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女子在酒吧里陪人家喝酒,一男子看上了这位女子,谈好去开房的价格后,给她转

芹姐说法 2026-01-27 14:55:21

贵州,一女子在酒吧里陪人家喝酒,一男子看上了这位女子,谈好去开房的价格后,给她转账2000元打车到达酒店之后,女方就不想做了,害怕被男方给欺负了还报了警,民警过来之后,说女子从事的事业不对,就罚了女子500块钱。 (本新闻来源:裁判文书网、贵州中级人民法院) 据报道称,女子心想,我报了警,是想要你们来处理那位男顾客的,没让你们惩罚我啊。于是,女子又一纸诉状将办案人员给上诉了,要求他们撤销处罚。 一女子沈某今年27岁,找了不少工作都碰壁,或者感觉做的也不得劲。后来听朋友说,酒吧里赚钱多。 沈某心想,自己有一个特长,那就是特别能喝,酒量可是非常不错呢!于是就在朋友的介绍之下,来到了酒吧里去做陪酒。 之后,就慢慢做了有偿陪侍。因为沈某发现,这个赚钱,好像更快了,陪伴客户喝酒,一次的价格在800-1000元。 有一天晚上,一男子张某过来酒吧里喝酒,喝完酒之后,就喊来了沈某,想要她陪陪自己。当时两个人谈好了价格,陪酒一次是800块钱,张某先支付了400元。(尾款400元,之后会支付给她。) 接下来,两个人就非常开心的喝起酒来,越喝越开心。 上头的张某悄悄伏到沈某的耳边说:“今天晚上你陪我去开房!给你2000元。 当时沈某就心领神会,她明白男的想要做什么,于是就表示同意。接着,张某就一次性给沈某转账了2400元。(其中400块是刚刚陪喝酒的余款。) 接着,两个人就出门打车,很快就进入了酒店。来到酒店房间里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张某开始嫌弃沈某服务不对,两个人就开始在房间里吵架。 事后才发现,原来原因是沈某,突然又变卦了,不肯跟男子继续交易了,而男子张某则表示,你这女人咋这样,我钱都给了,兴致也来了,怎么能不讲武德? 眼看着张某越吵越凶,沈某有些害怕,担心张某会殴打自己,沈某报了警 而办案人员来到之后,把张某跟沈某都带回去调查。先是对张某进行了一番审问,也查看了转账记录,就认定沈某肯定存在非法的色情交易。 办案人员就对沈某做出了500元的罚款惩处。对于这个处罚,沈某并不认可,就把办案人员给上诉了,希望可以撤销处罚。 沈某辩称:当时两个人一起喝酒,喝完酒之后,她有义务将其送回,因为需要承担安全保障责任。但是没想到,张某直接就强行将自己拉拽进了电梯。 针对这件事,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发现酒店的监控,并不存在拉扯、拉拽的情况,而是双方自愿进入房屋。 另外,办案人员也已经对张某、沈某进行了问询、做了笔录、还有转账记录,都可以证实两个人确实就违法行为达成了一致。 最后,经过审核判定,驳回了沈某的诉求。 本案释法:男女双方就非法的色情交易达成一致,并且已经转款完成。但是到地方之后,女方又拒绝继续交易,她的行为又是否构成从事非法的举动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是否定罪,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就金钱与色情交易达成合意,并且着手实施。而并不是是否实际发生了关系。 已经谈好了价钱,并且已经付钱。这个行为就已经踩到了法律的红线了,不管后续存在怎样的行为,都无法改变违法的性质。 因此,从诸多证据可看出,沈某确实跟男子张某协商一致,谈好了交易的价钱,并且也收钱了。至于后面为什么吵架、为什么又不肯进行,这些都不是考量的要点了。 事前同意、收钱后悔,女子殊不知,她的这一做法已经不影响违法事实的成立了,被判处罚,也是罪有应得。 有网友表示,这个沈某,有可能就是为了拿到400块钱陪酒的尾款,于是就一并收取了2400元,在拿到尾款之后,又反悔不肯了。总之,估计也只有沈某自己明白吧,到最后怎么坚持就不肯做这件事了。 看完这则案例之后,大家内心都作何感想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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