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弟弟和媳妇闹离婚,男子给弟媳10万块钱,劝她和弟弟好好过日子,但他不知

芹姐说法 2026-01-26 15:55:06

陕西铜川,弟弟和媳妇闹离婚,男子给弟媳10万块钱,劝她和弟弟好好过日子,但他不知道的是,弟媳一直很老实,是他弟弟性 虐待弟媳,还反咬一口说弟媳出轨。男子转完钱,弟弟就起诉弟媳离婚,弟媳一个人生下了孩子。男子不想自己的10万块打水漂,也起诉弟媳要求她还钱,最终判决让人意外。 据热度新闻、裁判文书网等报道,瞿某和候某是夫妻关系,两人刚结婚没多久。 这个瞿某看似人模狗样,背地里却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特殊癖好。 原来,瞿某是家里的老小,从小爹妈宠着长大,养的得他性格焦躁跋扈,从小到大经常惹祸。 长大后,瞿某经常浏览不雅视频,从中学了很多对付女人的招数,和候某结婚后,瞿某就把自己学的手段全部用在了媳妇身上。 每到晚上,瞿某就要求候某听他吩咐,看着候某被虐,瞿某心里就会生出一种别样的感觉。 候某刚结婚脸皮薄,即便不堪忍受,也只得咬牙坚持。 过了一段时间,候某怀孕了。候某以为自己有了身子,瞿某肯定会放自己一马,谁知瞿某的想法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来看待,他不仅不收敛,反而更兴奋了。 候某天天被瞿某逼着做一些正常人接受不了的事,再也忍不住心里的不满,和瞿某吵起了架。 2025年过完春节,候某和瞿某的关系变得非常差,候某说瞿某不正常,瞿某嫌弃候某思想保守,不如其他女人有滋味,两人闹起了分居。 4月份,瞿某、候某二人再次爆发了激烈的争吵,两人还闹得报了警。 最后,候某担心肚子里的孩子有事,收拾了一些东西离家出走了。 瞿某的家人和亲戚都以为是候某故意找事,候某有口难言,夫妻间的这档子事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直到后来瞿某的大哥出面。 原来,瞿某的大哥多年前就开始给瞿某擦屁股,眼看弟媳离家出走,他再不出面,弟弟的家就保不住了。 于是,4月16日,大伯哥给候某转了10万块钱,告诉候某好好养胎,好好和弟弟过日子。 大伯哥还劝候某,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况且孩子都好几个月了,总不能让他一出生就没爸爸。 候某想想,瞿某这人嘴甜,很会给人提供情绪价值,除了那个癖好自己不能接受,好像也没有太大的毛病。 于是,候某收下了大伯哥给她的钱,一边准备待产需要的东西,一边想和瞿某再谈谈。 谁知,瞿某却嫌候某不懂情趣,下定决心和候某离婚,5月份他起诉了候某要求离婚,并且,担心自己干的事被宣扬出去,瞿某还决定先发制人。 瞿某倒打一耙,说候某和他结婚后出轨,还偷家里的东西。 候某原本还打算在给瞿某一个机会,最不济两人好说好散,没想到瞿某竟然大肆造候某的谣,还跑到候某上班的地方闹事,导致她丢了工作。 候某忍不了了,将瞿某干的好事全部抖落了出来。 瞿某丢了面子,竟然将候某的个人物品从婚房里扔了出去,换掉了门锁,还将新房挂出去准备卖房。 10月份,候某自行生下了孩子。 大伯哥见瞿某和弟媳闹到这种地步,知道他们的婚姻无法挽回了,但如此一来,自己转给候某的10万块钱不就打了水漂了吗? 大伯哥觉得,两人不离婚,候某就还是自己家的人,现在两人都离婚了,钱当然不能白白给了外人。 于是,大伯哥起诉了候某,要求她退回这10万元。 那么,这10万元侯某是否应该退回?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大伯哥给候某转10万元并让其好好养胎、与瞿某好好过日子,可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行为,所附条件即候某和瞿某好好过日子。 根据《民法典》规定,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大伯哥认为,候某和弟弟离婚,就有义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即好好和弟弟过日子,现在两人离婚,就是候某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但是,一审认为候某并未违反赠与义务。 候某收下钱后,一边准备待产物品,一边打算和瞿某再谈谈,这表明她为维持婚姻关系付出了努力。 虽然最终婚姻未能挽回,但原因在于瞿某主动起诉离婚、造谣候某、扔其物品、换门锁卖房等一系列行为,并非候某不愿好好过日子。 此外,侯某产下一女,这也是她为维持婚姻关系做出努力的体现。 候某在婚姻中处于被动局面,瞿某的不当行为导致婚姻破裂,候某并无过错。 候某辩称,离婚并不是因为自己,而是瞿某提出离婚,还闹事导致自己失业,自己孕期经济困难,大伯哥自愿赠予自己10万,是在此情况下进行的。 从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大伯哥在赠与后又要求返还,既违背了自己当初赠与的初衷,也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最终,一审支持了候某的主张,驳回了大伯哥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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